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精选3篇)

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2-12-22 06:33

  第一篇: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自然资源管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扩大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范围,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涉土涉矿问题突出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铲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犯罪团伙,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系统监管长效机制。

  三、重点内容

  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排查下列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一)严厉打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竞标围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严厉打击在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暴力抗法、暴力阻工等涉黑恶违法犯罪。

  (三)严厉打击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深入指导、强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问题排查阶段

  建立反应灵敏的巡查报告机制。通过信访、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发现、媒体网络曝道、各级交办移送、卫片执法检查等途径扩大违法线索排查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层级管控的审查研判机制。自然资源领域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需与扫黑办做好充分的沟通协调,确保及时发现监督和管理漏洞。

  (三)集中整治阶段

  积极主动加强与扫黑办和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公安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违法案件需要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勘查、鉴定或要求联合办案的,各相关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整治中要树立证据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切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统一口径。针对排查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对重点线索、重点问题要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坚决预防和遏制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本内容由 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整理]

  (四)总结巩固阶段

  加强与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动监管、信息互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延伸,坚决遏制新增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遏制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常态化、长效化系统监督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把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涉黑涉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全镇工作突出位置,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专项行动内容涉及到各行业、领域方方面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与扫黑办、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反馈制度,定期向其反馈涉黑恶线索。

  (三)强化督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推进缓慢的部门将通过“点对点”通报、警示约谈等手段,督促专项行动落实。同时强调明确专项行动中的政治纪律:严禁有案不查,严禁跑风漏气,严禁违规办案,严禁插手干预,严禁擅自接受采访发布信息。

  第二篇: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根据《X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围绕“六清”专项行动,及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全力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行业清源”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聚焦土地和矿产开发利用等关键环节,以“行业清源”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土涉矿问题,重点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手段长期霸占控制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使用、开发和利用,非法侵占、倒卖集体土地,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注重源头整治,严格规范执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

  三、整治重点

  (一)节约集约用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行为。结合日常巡查、卫片执法、例行督察、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全面梳理排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侵占、倒卖集体土地,乱占耕地正在违法建房,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等行为,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到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规范矿山秩序,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矿业权出让审批,加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机制,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运输、加工矿产资源及以土地开发整理、矿山生态修复整理等工程建设为名非法盗取矿产资源行为。全面清理整治非法石料加工收购堆放点。深挖彻查各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依纪、依规惩治各类盗采矿产资源幕后指使者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村级党员干部。加大矿产资源滥采、盗采乱象整治,坚决打击一处、查处一批、震慑一片,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公路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区管委会)

  (三)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对大沟河岸、省县道绿色长廊及林带、荒山绿化、林业重点工程等重点林地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全面清理整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安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公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区管委会)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中旬)

  结合3月份开展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象治理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和违法用地集中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发动宣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整治。

  (二)摸排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1月)

  聚焦土地、矿产和林业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对行业领域涉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清单,按照“四个一”(一类问题线索、一名责任领导、一套整治措施、一个工作专班)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逐一开展核查整治,做到线索不清查不放过、乱点不拔出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

  以行业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刻剖析土地、矿山、林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认真梳理查找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堵漏筑牢,精准施行对策,确保整治效果。按照可复制、管长远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日常监管、滚动摸排、依法查处、深入整治、追责问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着力构建打防管控为一体的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定力,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树牢底线思维,勇于担当作为,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武云峰同志任组长,副县长梁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朱旭昊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公路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统一组织指导整治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整改。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行业清源”为目标,突出行业整治重点,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制度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堵漏筑牢行业监管漏洞,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从源头上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四)加强督查调度,严肃工作纪律。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整改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进行专门督导,跟踪整改反馈。对行业乱象突出、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篇: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定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更好的开展20XX年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扩大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范围,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涉土涉矿问题突出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领域。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达到标本兼治、长治长效的效果,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系统监管长效机制,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整治内容

  (一)突出持续打击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聚焦毁林(草)开垦、改变基本农田及林地、草原用途,非法取土、非法狩猎及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行业协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定期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结合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绿盾行动、矿产资源日常监察检查等工作,对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罚。

  (二)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

  在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中注意甄别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在摸清基本事实的情况下,自然资源系统内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林业稽查大队、草原稽查大队应做到信息共享,各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涉及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切实做好“三书一函”整治工作。对发现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等方面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法院、检察、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绝不姑息。

  (三)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

  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坚持一边打击整治,一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行业领域着手,及时研判行业领域中的新形势、新变化,从源头防控、日常监管、案件查办、行刑链接等方面找漏洞、补短板,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等问题对自然资源领域的侵蚀,坚决防止行业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

  三、工作安排部署

  (一)深入摸排核查(20XX年6月至7月)。

  结合我局实际,对照“六个围绕”、“五个是否”举一反三,对自然资源领域三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进一步拓宽发现渠道,通过卫片执法、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督检查、实地走访的途径,排查梳理问题,规范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认真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及背后的“保护伞”及时移交,认真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

  (二)、大力开展整治工作(20XX年8月至10月)。

  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局班子每半个月研究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并作出部署。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要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移交的移交,进一步增强整治行业乱象重点问题的威慑力,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示整治成果(20XX年11月至12月)。

  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下来,不断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四、工作安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科室要把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

  专项行动内容涉及到各行业、领域等方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调与配合,主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把“三书一函”作为行业整治的切入口,认真分析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加强管理,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消除监管盲区。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跟踪问责。

  我局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适时开展专项督察,随机抽查,督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对敷衍应对、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将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手段,督促专项行动落实。同时强调明确专项行动中的政治纪律,严禁有案不查,严禁跑风漏气,严禁违规办案、严禁插手干预,严禁擅自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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