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

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2-12-25 09:19

  第一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X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自治区第XX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司发明电〔20XX〕35号)精神,决定在厅本级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党中央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重点宣传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重点宣传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相关内容、修改国家主席任期方面有关规定、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各项规定等主要内容。

  (三)重点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综治宣传月”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围绕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推进严打攻坚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总目标意识和反恐维稳意识,自觉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与“三股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厅本级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司通〔20XX〕115号)要求,把宪法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厅本级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必学必考内容,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宪法专题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一次以宪法法律为主要内容的无纸化答题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以法治专题讲座形式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宪法法律学习辅导,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增强宪法意识,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打牢思想基础。【zhaichao.com】

  (二)加强基层农民群众宪法法律教育。以“访惠聚”工作队为依托,以干部“结亲周”活动为抓手,通过干部入户走访、统一开展“升国旗、讲宪法”活动,广泛开展基层群众的宪法法律教育;配合基层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典型案例宣讲、编发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资料、组织“农牧民夜校”等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和宣讲。此外,动员和组织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参与当地法制部门组织的宪法宣传活动,并利用执法时机向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人员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推动宪法和法律服务有机融合。

  (三)加强公共场所宪法法律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4月25日作为“全屏宪法宣传日”,充分利用厅一楼电子大屏、各单位宣传栏等建立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滚动播放宪法法律宣传标语、张贴宪法法律宣传画、播放宪法法律宣传广告和微视频等,开展公益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网络媒体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新疆农业信息网”、“法治新疆网”等网络广泛宣传宪法,在门户网站的首页开设宪法法律宣传专栏,积极解读新修订的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广泛传播。厅属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推送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信息,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知宪法、懂宪法、守宪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厅属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把握方向,凝聚力量。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要求,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强大力量。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除了按照要求落实厅里的各项活动外,各单位还要积极创新形式载体,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使宪法法律宣传走进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理念和以实现“四个全面”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和治疆理念,在全站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常态化,大力推动全站领导干部带头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干部职工成为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践者、捍卫者,全面提高全站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宪法、尊法守法。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今年4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结合活动主题,开展以下活动:

  1、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采取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办黑板报、悬挂标语、播出法治宣传片、组织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论,营造法治氛围。

  2、组织合作媒体单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早中晚定期播送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内容,在天山网开设法律知识窗口,滚动播出法律常识、普及法律知识。

  3、开展进单位、进企业活动。活动期间,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月宣传活动时机,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及宣传单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讲解活动,“百日安全、万里行车”签名等系列活动。

  (二)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

  1、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活动。结合党支部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学习机制,把宪法法律纳入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宪法法律学习活动。

  2、开展法律进单位、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单位、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干部依法监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树立依法治区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权威;二是加强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作为企业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抓好落实;三是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加大对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

  3、开展全年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制学法计划,定期开展学法活动;二是编制全年普法计划;三是全年安排二次以上法律讲座;四是开展执法实践活动;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与自治区主要媒体的合作,以新闻专题报道、开设专栏、政策导读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和典型宣传,坚持宣传内容的三贴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景、网络有影”,全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4、积极参与地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开展的系列活动。一是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宪法知识竞赛;二是认真组织本单位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三是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把“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围绕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筹划,认真部署实施法制系列宣传活动,注重活动实际效果。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围绕这次活动主题,与“法治进企业活动”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相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注重总结,积累经验。在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中,注意收集资料,及时撰写信息和主题总结报告,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查找不足,为更好地开展今后的法制宣传系列宣传活动奠定基础。

  第三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记“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性原则,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自觉,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景区、进万家活动,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开展“服务总目标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依法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防范风险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宣传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旅游促进、共同富裕等法律法规,推进大美新疆建设;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涉农法律法规,助力乡村振兴和法治乡村建设;宣传教育、医疗、就业、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宣传食药安全、消防安全、毒品预防、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文化影视行业治理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治理;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权益和退役军人保障等法律法规,促进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宣传诉讼、行政复议、公证、仲裁、调解、信访、信息公开、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五)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创作展播一批高质量的民法典普法剧、小品、动漫、抖音、微视频、宣传片等普法产品,讲好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走入千家万户。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或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把手)法治宣讲,组织一次“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无纸化答题活动(活动时间为4月10日至20日,凡答题成绩为100分的可积400分,99至85分的可积300分,84至70分的可积200分,69至60分的可积100分),组织一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石榴云”等新媒体平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积极参加“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的“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把法治教育课有效融入日常教学中。在全区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课前讲法”活动,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手抄报比赛,一场法律知识讲座。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

  (三)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讲堂·法治教育基层行”宣讲活动,提升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常态化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运用“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等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国旗下宣讲、农牧民夜校培训、入户释法、“大喇叭”广播,推动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万家。加强基层困难群众、重点人员、特殊群体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发动、心理疏导、生活帮扶、依法管理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其法治观念和自我发展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媒体法治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微信、微博、抖音、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渠道作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和解读。通信管理部门要指导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向全区手机用户推送宪法法律公益宣传短信。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开设专栏,集中推送宪法法律宣传资讯。积极参加新疆法制报组织举办的“法在你我身边”短视频、微电影展播活动。(详见“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

  (五)加强公共场所法治宣传。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宪法进宾馆”活动,在地铁、火车、飞机、公交车、客运汽车等交通场所和宾馆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适宜地方张贴、悬挂宪法法律宣传招贴画,在公共交通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和宾馆、酒店各类显示屏、电视、电脑中播放宪法法律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在公交车站、乘客等候区和宾馆、酒店的公共场所摆放法治宣传资料,做到“抬头能见到、低头能看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的重要契机和重要抓手,与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讲好宪法故事,传递法治声音,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特别是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在抓好系统普法宣传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专栏、“两微一端”等载体,从群众需求出发,使宪法法律宣传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三)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活动影响,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单位)将活动总结和“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统计表于5月5日前报自治区司法厅。

  第四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法治宣传月”活动从11月30日至12月31日,其中,12月4日为第X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第X个“宪法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全市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活动,参与宪法有声朗读产品录制。

  (二)积极参加全市统一“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的各类主题活动。

  (三)组织全局学宪法学党章考试。

  (四)开展全局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学习宪法和宪法宣誓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宪法宣传教育馆。

  (五)制作宪法展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播放宪法及民法典优秀微视频。

  (七)市局“七五”普法工作成就展示。

  (八)市局开展的其他法治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开展好“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举措,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月”的相关活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相关活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线下活动。并将参加活动的照片、视频等及时报送市局法规处。

  (三)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可根据普法需要,因地制宜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实效性强的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四)强化宣传引导。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法治宣传月”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市局法规处,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市局法规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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