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精选8篇)

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精选8篇)

时间:2023-01-02 12:19

  第一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厅、局、委)、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20XX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5月15日)期间主题活动,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北京冬奥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助残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活动措施

  (一)制定活动方案。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着眼年度工作任务,研究部署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残疾人民生保障、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举措成效,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按照各自职责,聚焦助残日主题,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实践活动,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

  2、各地民政、残联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5月15日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在线申请升级为“全程网办”的有关要求,民政助理员、残联(残协)专职委员应主动发现并协助有需要的残疾人以“全程网办”形式申领补贴。保留残疾人两项补贴户籍地申请和“跨省通办”等线下办理窗口,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广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的政策效果和各地典型经验做法。(zhaichao.com)

  3、各地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开展好助残日主题活动。对有突出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及时给予特别关心关爱,落实帮扶措施。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进行精准监测和及时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展活动。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广泛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加强职业指导,组织国企民企残疾人招聘、残疾人岗位精英赛、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就业服务活动,加大对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帮扶力度。

  5、各地卫生健康、医保和残联等部门要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需求设计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包括残疾人在内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做好残疾人基本医疗卫生和相关康复服务,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

  6、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残联等部门,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适时开展特殊教育督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7、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和残联等部门要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活动。实施与残疾人民生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手机APP信息无障碍改造。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在全国助残日当天向全国手机用户群发手机公益宣传短信。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统筹开展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8、各地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要会同残联等部门围绕残疾人权益维护组织开展活动。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大力宣传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依法严惩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质量。做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的调处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9、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部队要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依托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等项目,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宣传活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要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残疾职工及有残疾家庭成员的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做好关心关爱。

  0、各地可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军队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困难残疾人家庭、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就业扶贫车间、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勉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1、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活动时,要充分考虑本地疫情形势,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坚决防控好疫情的前提下以灵活方式开展活动。

  三、宣传要求

  (一)各地要组织中央及地方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主题采访报道,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为改善残疾人民生采取的有力措施和政策,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各地要持续宣传我国冬残奥运动员自强不息、勇敢超越、为国争光的精神风貌,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开展冬残奥会运动员宣讲等活动,鼓励带动更多残疾人参与康复健身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

  (三)各地政府残工委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马拉喀什条约》落地实施,加大对条约和残疾人文化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文化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无障碍图书出版,更多更好地满足盲人学习、就业和文化生活需求。

  附件

  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口号

  推进扶残助残文明实践,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就业优先平等共享

  3、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

  4、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残疾人返贫

  6、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7、科技助残,建设无障碍环境

  8、加强残疾康复服务,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9、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0、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助力残疾学生成长

  1、落实《马拉喀什条约》,满足残疾人文化教育需求

  2、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

  第二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环境,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活动中使学生了解残疾儿童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他们为生存是怎样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的,感受残疾人的艰辛生活和顽强意志,有助于学生学习残疾人身残志坚,勇敢拼搏的精神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顽强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助于学生学会尊重、理解、关爱他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1、我校根据本次助残日主题,召开班主任会议,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

  2、学校大队部向全体师生发出助残活动倡议。

  3、加强主题宣传,用心灵感受社会关爱。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学校将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学校宣传栏、校园小广播等宣传主阵地,加强宣传“全国助残日”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爱,使聋生感受到他们并没有被社会所遗忘,而是有那么多赋予爱心的人在帮助他们,深切体验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4、开展“红领巾手拉手爱心助残”募捐活动。以中队为单位,利用自己的'零用钱、卖家里的废品钱,为残疾儿童买他们喜欢的东西,送他们一份爱心。

  5、5月20日献爱心送温暖。在助残日(5月17日)当天,学校部分学生代表,带着全体师生的祝福,把捐赠的礼品送到了残疾朋友的手中。

  6、手拉手共度六一。在六一当天,将残疾儿童请进校园和同学们一起欢庆六一,让残疾儿童与学生一起活动,共享童年的欢乐。

  四、活动要求:

  1、要加强对“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领导。广泛宣传情系残疾儿童、奉献一份爱心、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师生参与“爱心助残”活动的热情,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各中队要为献爱心活动设立爱心箱,募捐的礼品经学校察看后,要整齐装箱封好,并在爱心箱上写上一句温馨的话。各班要在5月25日前将献爱心礼品箱上缴学校大队部。

  第三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20XX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施行第1年。5月15日是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0日-20日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广泛动员各有关部门和残疾人专门协会,突出主题,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深入基层,走进残疾群众身边,用服务送温暖,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宣传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措施、成效,发现、宣传残疾人先进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

  (一)开展文体活动。5月10日、17日,联合市象棋协会分别在市残疾人专门协会活动室和象棋协会活动室,举办20XX年全国助残日体育系列活动暨全区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大众类比赛项目飞镖、象棋选拔赛,选拔优秀运动员的同时,丰富残疾人的文化体育生活。(责任部门:市残联组宣科、各区残联)

  (二)开展集中宣传、展示活动。5月13日上午,在林荫街道办事处启动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围绕主题开展宣传,倡导扶残助残,发放《残疾预防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宣传手册。设立残疾人用工企业咨询台、工艺品爱心义卖台、医疗机构义诊台等,做好残疾人问需登记,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生存状况、所思所想所求以及对残疾人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橙蓝、新华电脑学校开展残疾人手工串珠等工艺品义卖,芬达、忠华花卉和海南区物业公司等企业介绍残疾人用工岗位,联合市精协邀请市精神卫生中心、儿童医院和旭升眼科医院提供义诊服务、联合市盲协开展免费按摩等活动。(责任部门:市残联各科室、中心,市盲人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三)开展无障碍环境体验活动。5月13日下午,组织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对海勃湾区部分街道、公园、广场、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区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体验。(责任部门:市残联组宣科、海勃湾区残联、市肢残人协会)

  (四)开展线上平台宣传。5月10日-20日,通过乌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制作并播放乌海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短视频。(责任部门:市残联教就科)

  (五)开展志愿助残活动。5月18日-20日,开展学雷锋阳光助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帮扶残疾人家庭进行慰问,了解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责任部门:市残联组宣科)

  (六)为残疾人适配辅具。5月10日-20日,深入各区开展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宣传,帮助残疾人了解政策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申请流程等。(责任部门:市残联辅助器具中心)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区残联、市残联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力、有序地组织各项活动,做到协调联动、紧密配合。

  (二)聚焦重点,力求实效。活动要紧紧围绕今年助残日主题,聚焦重点,着力推动各项惠残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要以推动残疾人工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为目的,切实达到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目的,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要广泛发动全社会支持、参与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要以“全国助残日”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媒体,重点从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优惠政策、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事迹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

  第四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20XX年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5月份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扶残助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为契机,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全面增进残疾人福祉。通过全国助残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勉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时间

  5月10日——5月31日

  四、参加单位

  残工委成员相关单位、包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各旗县区残疾人联合会、各专门协会、街道办事处温馨家园、辅助性就业机构、各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特教学校、图书馆、社会志愿助残组织、新闻媒体等。

  五、活动内容

  1、邀请市领导参加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助残活动。

  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就业服务中心:围绕主题开展就业宣传活动;开展各类辅具展示体验活动;开展助听器、假肢矫形器、助视器等现场适配活动;开展就业咨询登记;开展线上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产品展销活动;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包头市残疾人优惠政策办事指南》宣传品等。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领导看望慰问机构残疾儿童,原副市长胡迎春、市第三十二期任职培训班学员为金康残疾儿童捐助1。1万元康复课程;开展各类残疾儿童免费评估活动;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举办“管理情绪、做智慧父母”的心理赋能专题讲座;举办儿童“跳蚤市场”活动。(责任部门:市残联宣文部、康复部、组联部、维权部、康复中心、辅就中心)

  2、开展“辅具进家庭服务”活动。市辅就中心深入旗县区为残疾人进行集中适配,对重度残疾入户开展辅具适配服务。(责任部门:市辅就中心、各旗县区残联)

  3、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落实自治区残联受疫情影响残疾人家庭慰问物资,由市残联领导班子带队赴各定点康复机构和盲人按摩机构进行慰问,各旗县区残联自行走访慰问受疫情影响的残疾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残疾人家中。(责任部门:市残联办公室、康复部、康复中心、辅就中心,各旗县区残联)

  4、在全市辅助性就业机构、温馨家园、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托养机构、特教学校开展活动。在以上机构、单位门前悬挂“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就业优先、平等共享”等宣传标语,开展残疾人康复、日间照料、就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助残活动。(责任部门:市残联教就部、各旗县区残联)

  5、开展“前方有爱、同行有你”爱心捐赠活动。与包头市慈善总会、包头广播电台举办“前方有爱同行有你”爱心捐赠活动,为残疾儿童捐赠价值约15万元的康复课程费,对100多名残疾儿童提供早期康复训练服务。(责任部门:市残联康复部、宣文部)

  6、开展“创文明城市、无障碍体验”活动。市残联维权部牵头,会同机关党支部和志愿助残组织在市内各大商场、公交站点、公园等地开展残疾人无障碍体验活动,助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责任部门:市残联维权部、党支部、组联部、各旗县区残联)

  7、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市残联、市残联鹿城三月风志愿服务队联合包头义工公益协会开展“志愿助残心连心、你我同行向未来”看望慰问益捷康儿童康复中心残疾儿童爱心助残活动。各旗县区残联积极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活动。(责任部门:市残联组联部、各旗县区残联)

  8、开展“爱我中华经典诵读”、“书香中国阅读有我”学习活动。在全市5所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爱我中华经典诵读”展示活动。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参加“书香中国阅读有我”学习活动。(责任部门:市残联宣文部、教就部、各旗县区残联、特教学校)

  9、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为改善残疾人民生采取的有力措施和政策,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优惠政策,深入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责任部门:市残联宣文部、各旗县区残联)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旗县区残联、市残联二级单位、各专门协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线上、远程、减少直接接触等方式组织各项活动,做到协调联动、紧密配合。

  (二)聚焦重点,力求实效。活动要紧紧围绕今年助残日主题,聚焦重点,着力推动各项惠残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要以推动残疾人工作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为目的,切实达到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目的,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要广泛发动全社会支持和积极参与。要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公交车LED、抖音等媒体,重点从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优惠政策、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事迹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

  第五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开展一次助残日宣传活动。在常山发布、《今日常山》、常山u点通、县残联公众号播放刊登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的《全国助残日公益性广告》、《2021无障碍新国标(强制性条款)》,使更多的人了解助残日主题、无障碍新国标,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

  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我县困难残疾人家庭、优秀残疾人代表、优秀残疾人工作者以及残疾人之家、特教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等,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一次《2021无障碍新国标(强制性条款)》知识竞赛。通过无障碍知识竞赛,学习了解无障碍知识,进一步知晓无障碍标准,提升无障碍理念,推动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

  举办一期旱地冰壶球培训班。通过旱地冰壶培训,在提升体育技能的同时,鼓励残疾朋友走出家门、充分参与社会生活、激发运动潜能、展示自身风采。

  开展一次无障碍电影播放活动。通过无障碍观影活动,充实视力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帮助他们走出家门,增强他们热爱生活、自强不息的信念。

  开展一次残疾儿童社会融合教育活动。通过活动,鼓励残疾儿童把课堂中学到的知识拓展延伸并运用到实际生活场景中,培养他们接触社会、认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开拓孩子们的视野,增长知识,亲近自然、感受生活。

  举办一期线上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家长更好地掌握康复各项技能,同时也能更好地在家辅导孩子的康复训练,做到真正的家庭合作家庭共育。

  开展一次上门办证服务。深入推进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依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队伍,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残疾人证“代办、帮办、上门办、预约办”服务。

  开展一期技能培训进残疾人之家活动。贯彻实施残疾人精准帮扶政策,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水平,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

  举办一次“安康杯”残疾人事业好作品征集活动。通过好作品征集,呈现残疾人在新时代的新风貌,展现残疾人对美好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激发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凝心聚起每一束微光,点亮心中的梦想,为实现美丽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六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20XX年5月15日是第三十二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为积极响应中残联及自治区残联号召,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现代文明理念,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关于开展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活动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在全盟范围内掀起形式丰富多样的“爱残、助残、惠残”活动热潮,形成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多方力量协助、全县上下一以贯之的助残生动局面。

  二、活动主题

  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活动时间:4月26日开始,6月6日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送科技培训”活动

  活动时间:4月26日—5月2日

  活动地点:天吉泰镇

  活动内容:举办为期7天农村残疾人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

  (二)“同心筑梦共享阳光”残疾人文艺汇演

  活动时间:5月6日下午3:

  活动地点:创艺手工制作合作社

  活动内容:残疾人表演诗朗诵、独唱、轮椅舞等节目,由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选送节目。

  (三)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5月15日上午9:00——10:

  活动地点:五原县博物馆东侧

  活动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和图册,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四)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活动时间:5月15日上午9:00——10:

  活动地点:五原县博物馆东侧

  活动内容:邀请县内企业与残疾人开展招聘、推荐、就业咨询活动。

  (五)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

  活动时间:5月15日上午9:00——10:

  活动地点:五原县博物馆东侧

  活动内容:邀请县医院、仁爱医院等医疗机构面向残疾人开展健康咨询、义诊活动。

  (六)开展辅具发放活动

  活动时间:5月15日上午9:00——10:

  活动地点:五原县博物馆东侧

  活动内容:为有辅具需求的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

  (七)开展“康复理疗送上门”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5月15日——5月18日

  活动地点:阳光小区

  活动内容:由盲人协会心悦志愿助残协会联合开展“我帮你”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为阳光小区残疾人开展上门康复理疗服务。

  (八)开展贫困残疾人走访慰问活动

  活动时间:5月16日

  活动内容:确定5名生活困难残疾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九)开展无障碍设施体验促进活动

  活动时间:5月16日——5月18日

  活动内容:组织我县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对我县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进行体验,促进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十)开展单位助残活动

  活动时间:5月15日——6月6日

  活动内容:通过县委、政府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县各单位,在第三十二次法定“全国助残日”期间开展活动,对结对助残、帮扶的142个城镇残疾人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逐步健全长效慰问机制。

  第七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优良传统,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在5月17日全国助残日期间联合市内多家公益组织举办一次助残关爱活动。

  一、活动宗旨

  关爱残疾人,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亲近自然,感受阳光,共享美好幸福生活。

  二、活动主题

  牵起爱心之手同看美丽风景

  三、活动目的

  1、作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志愿服务关爱残疾人,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温暖。

  2、作为全国最幸福城市,让残疾人走出家门,沐浴阳光,享受幸福生活。

  四、活动日程

  20xx年5月17日(周日)8:30(时间暂定),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到现场后,各自按分组分工进行,若有特殊情况,听从现场临时指挥分配。参观xx县xx镇景区,下午3点返回。中午在xx国际大酒店吃自助餐。

  五、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xx市阳光志愿服务基金会、xx县文明办、xx镇人民政府承办单位:xx市双岗助残队、安徽正能量联盟、xx顺风车队、xx孤独症康复协会、xx市康福残疾人服务中心、xx爱心驿站、xx星火志愿者家园、xx阳光爱心社。

  六、活动方式

  1、由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处和市残联机关党委具体落实相关事项,市内协办公益组织组织残疾人参与,每个残疾人原则上配一名志愿者,若有特别的将多加配一名志愿者;

  2、到达活动点后,每位参与活动的爱心车队驾驶员也要担当起志愿者为残疾

  第八篇:2022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20xx年5月21日是第xx次全国助残日。近日,省政府残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广泛组织开展助残日活动。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残工委决定,从5月起至8月底,围绕今年全国助残日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关爱孤残儿童为主要内容的扶残助残系列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活动主题

  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

  二、活动背景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决胜全面小康的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一批造福残疾人的特惠民生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在精准扶贫、“兜底”保障方面向残疾人倾斜,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存发展状况进一步改善,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是,从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实名制调查结果看,我市20。1万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比较大,在农村还有4万多贫困残疾人,68。9%的残疾人有康复需求,受过一般劳动技能培训的残疾人仅占40%,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不足7%,40%残疾人有居家无障碍改造需求;残疾人托底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康复、教育、托养、就业等服务设施还需加快建设;全市有2300多名孤残儿童,这些儿童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在就学和融入社会生活等方面将面临更大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因此,采取有力措施托底补短,超常规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不让残疾人掉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三、活动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实施时,充分考虑孤残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孤残儿童解难题、求实效。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要落实孤残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为孤残儿童随班就读或接受特殊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就学优先提供资助。

  2、民政部门要要积极研究改善孤残儿童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大“明天计划”的执行和推进力度。以孤残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做到应保尽保。扶持符合规定的民办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服务,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残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3、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的指导,及时调查处理机构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残儿童医疗费用。

  4、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5、残联要会同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康复设施,增强为孤残儿童提供各类康复服务的能力。着力做好0-6岁孤残儿童抢救性康复,通过早期干预,促进孤残儿童改善身体机能。

  (三)各县区残工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孤残儿童帮扶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福利院、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残儿童自强、自立,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县区要将第二十六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各新闻单位要结合本次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优惠政策,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充分营造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县区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集中的阶段性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采用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增进社会对孤残儿童的重视和了解,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孤残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气氛,有效促进孤残儿童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四)各县区残联要制定本地助残日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助残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助残日活动计划,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确保助残日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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