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2项目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如:结算、验收、工程款手续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务)。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本内容由 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整理]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第二篇:2022项目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刘劲松
乙方:周正光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云南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甲方承诺:
1。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三篇:2022项目转让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XXXX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XXX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3: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
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
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
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
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X____月____日20g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2022项目转让合同协议书
受让方(下称甲方):
住所:
负责人:身份证号:转让方(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加油站项目转让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拟转让的加油站项目的名称为:新堰加油站(以下称加油站)。
第二条加油站位置。该合同中所叙述的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安康市石泉县。
第三条加油站用地。乙方将拟建加油站转让给甲方的用地须为国有出让地,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允许正负200平方米以内的偏差),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办理到甲方名下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期限不少于国家法定的商业用地年限。
第四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加油站的建设、经营主体均
为甲方。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天(日历天数,下同)内必须进场实施开工建设,并保证在天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
2、作为加油站建设的主体,应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承担相应安全、质量及相关法律等完全责任。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支付费用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累计滞纳金超过%时,乙方有权收回所转让的加油站,并保留继续追诉乙方责任的权利。
4、应主动协助乙方替代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
5、自行完善乙方替代甲方办理的手续以外的应负责的手续以外的其它建设、经营必须的手续,并负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其前置手续如下:
1)项目立项批复;
2)建设用地初审意见书办理;
3)城建规划许可手续;
4)公安消防审查核准意见书;
5)安监局审查核准意见书;
6)成品油经营许可、危化品证换证。
2、负责加油站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完成回填、平整至现有公路标高。
3、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建设施工的外部协调,确保加油站的顺利建设。
4、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经营所必须的与道路平交道口建设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加油站转让总价:万元人民币(大写:)。本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故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2、转让费按照四次付款:
1)第一次,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即万元人民币。
2)第二次,甲方完成罩棚搭建或油罐埋设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即万元人民币。
3)第三次,甲方完成国有土地证办理工作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即万元人民币。
4)第四次,甲方加油站投入运营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共计: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本合同纠纷提交石泉县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