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精选6篇)

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精选6篇)

时间:2023-01-05 13:52

  第一篇: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为扎实稳妥地做好20XX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达到精准扶贫的目标,圆满完成本学期资助工作任务,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助资源,尽最大可能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拼搏,强化服务,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求,制定并完善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资助体系,实施各项资助工作。

  2、利用学校校园网、电子屏、入学通知、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入户家访、宣传板和橱窗等方式,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做好20XX年春国家助学人员的核查、评定、公示、发放工作。

  4、协助教育局做好毕业生生源地贷款工作及其它工作。

  5、进一步完善我校贫困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准时做好一单式月报、定期国家资助网络数据上传及督导评估相关数据上传,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统计、调查工作。

  6、切实做好贫困学生的社会资助工作。

  7、进一步做好贫困生的教育工作,开拓以“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成才教育”为主题的贫困学生教育新模式。

  8、指导各班级开展资助工作。

  9、做好各类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0、做好新增三证一卡学生的入户走访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到人。完善评审机构,执行有力。实行专人、专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强化职能、规范程序。用好用足各项资助政策,明确受助范围、对象、条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使贫困生能真正受到“平等、均衡、优质”的良好教育。

  3、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系统,规范资金管理。所属资助款项要按时足额打卡发放给学生,防止虚报、冒领、克扣现象发生。

  4、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资助效果,努力做到资助对象准,资助效果好,社会评价高。[本内容由 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整理]

  四、工作安排

  2-3月份

  1、制订20XX年春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做好20XX年春学生异动确认工作;

  3、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部分学生的提前还款工作;

  4、三月份深入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5、做好博睿奖学金的名单确定与发放工作

  4-7月份

  1)督促和协助20XX年春异动学生做好银行卡办理与激活工作。

  2)做好高三年级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和名单信息收集工作。

  3)完成20XX年春学其他社会资助工作和国家资助工作

  4)做好20XX年春季资助工作总结,整理资料归档入盒或装订成册。

  第二篇: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3月

  1、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学期内家庭发生变故的)

  2、XX大学“诚信校园行”资助知识大赛决赛

  3、国家助学金、各类校内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4、国家助学贷款寒假走访活动总结工作

  5、启动贷款毕业生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离校工作

  6、备战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第二届资助知识大赛

  4月

  1、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第二届资助知识大赛河南省分赛区比赛

  2、国家助学金、各类校内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3、资助工作业务培训

  5月

  1、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第二届资助知识大赛河南省总决赛

  国家助学金、各类校内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资助政策宣传周

  4、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及提前还款工作

  6月

  1、贷款毕业生离校工作

  2、国家助学金、各类校内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3、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6月30日截止)

  7月-8月

  1、国家助学金、各类校内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2、高招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3、国家助学贷款暑假走访工作

  其他工作

  1、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联系及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2、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拓展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基础建设,扎实稳妥地做好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不断提升学生资助“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实现“精准资助”,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本年度资助工作任务,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吃透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找准工作重点

  在落实资助政策的全过程中要将其视同政治任务来对待,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为重点,高度负责并规范地落实一系列资助政策,助力教育脱贫。

  我校虽为市属中学,但绝大多数学生来自于农村,贫困学生比例较高,受资助学生人数较多,资助工作任务相对较重,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是确保资助工作全面开展的有力保障。

  (一)国家资助政策

  1、普高“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政策:即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等四类家庭学生的免学费和教科书政策;

  2、普高国家助学金,高中30%贫困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二)地方性资助项目

  1、XX市“阳光助学”保障工程

  2、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3、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资助

  4、初中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在落实资助政策的过程中,坚持规范化的资助流程。在保护学生隐私、实施温情资助的基础上仍然坚持“学生申请—学校审核—校内公示—部门核查—打卡发放—社会监督”的操作流程,坚持“打卡发放”,资金流向清晰、发放档案完整,守好“资金安全”红线,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确定目标任务,实施精准资助

  1、按照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和学校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学校资助体系,实施各项资助工作。

  2、利用学校校园网、电子屏、入学通知、校园广播、宣传板和橱窗等方式,切实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做好普高“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工作:即普通高中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等四类家庭学生的免学费和教科书工作,以及30%贫困生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工作,同时保证建档立立卡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3000元/年的助学金;

  4、协助教育局做好2020年秋季各种资助数据的统计工作;

  5、进一步完善我校贫困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统计、调查工作;

  6、切实做好贫困学生的社会资助工作;

  7、进一步做好贫困生的教育工作,开拓以“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成才教育”为主题的贫困学生教育新模式;

  8、指导各年级级开展资助工作;

  9、做好各类资助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筑牢基石,扎实做好两项基础工作

  1、贫困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落实好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学生就学保障和资助政策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全面实现阳光资助、公平资助和精准资助工作目标的重要依据。

  2、资助档案的规范管理。资助档案体现了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是评估和考核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建设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和完整。

  四、加强管理,重点抓好三个核心环节

  (一)强化资助宣传工作。资助宣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对于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扩大工作影响,落实“阳光、公平、精准资助”工作要求,最终实现“资助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新学年继续把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切实抓好、抓实。始终坚持资助政策的宣传,不仅将学生所在学段的资助政策宣传至学生本人及家庭,同时要采用有效方式将后一学段的资助政策宣传至毕业生及其家庭,开展“二封信”宣传活动。印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二封信。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断学业。

  (二)开展督查和抽查。

  1、强化职能、规范程序。用好用足各项资助政策,明确受助范围、对象、条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使贫困生能真正受到“平等、均衡、优质”的良好教育。

  2、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所属资助款项要按时足额打到学生账户。防止虚报、冒领、克扣现象发生。

  3、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资助效果,努力做到资助对象准,资助效果好,社会评价高。

  (三)“感恩”和“育人”相结合。将“感恩”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有效结合,使“感恩、励志、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培养学生自强不息、诚信感恩;借十九大“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契机,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感恩、励志、诚心”教育活动,勉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发奋成才,报销社会。

  五、恪尽职守,加强常规管理

  1、业务素质的提高。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新要求,从推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大局出发,将学生资助工作视为打造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对待,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常规管理。

  2、系统、网络的日常维护。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资助系统和工作网络的日常维护,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数据、材料的整理及上报。加强日常常规工作,及时整理数据、名册和汇总材料,并准确、及时上报。

  4、社会捐赠工作的开展与对接。多方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积极主动联合扶贫办、共青团、妇联、民政、总工会等部门,整合资助资源、避免重复资助,讲资助资金科学合理配合使用,提高资助效益,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六、细化工作安排,确保工作有序

  (一)3月-4月工作安排

  1、协助学校总务处做好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的免学费、教科书费工作,清理高中建档立卡免学费名单,收集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

  2、做好2020年秋季各类资助数据的汇总上报;

  3、复核20XX年春季学期高中国家助学金名册并公示;

  4、利用校园网、宣传窗、展板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

  5、清理补发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资助金;

  6、整理并上交2020年资助档案;

  7、完成上级交派的其它临时任务。

  (二)5月工作安排

  1、完成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2、做好20XX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3、调查摸底、统计复核初中建档立卡户;

  4、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摸底工作及提前申请材料收集;

  5、完成上级交派的其它临时任务。

  (三)6月工作安排

  1、做好20XX年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提前申请统计工作。

  2、拟高一新生录取资助政策宣传通知(免学费政策、高中国家助学金、市政府阳光助学);

  3、做好20XX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和预申请工作;

  4、高考结束后,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及名额分配。

  5、做好20XX年上半年各类助学档案整理工作;

  6、完成上级交派的其它临时任务。

  (四)7-8月工作安排

  1、召开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会议,分配资助名额,分发资助申请表;

  2、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

  3、做好20XX年大学新生各类入学资助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申报及发放工作;

  5、完成上级交派的其它临时任务。

  第四篇: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X教学〔2020〕21号)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二、工作任务

  (一)学前教育阶段

  1、资助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两年在园在籍幼儿(在园年满4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做好建档立卡户及农村残疾儿童“一免一补”落实工作。

  2、资助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照永X县城镇乡村幼儿园学前两年(在园大班和中班)学生总数的20%进行资助,建档立卡及农村残疾儿童“一免一部”儿童全覆盖。

  3、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学期资助500元,每年资助1000元。建档立卡及农村残疾儿童每学期免除保教费750元,补助伙食费450元,每年免除2400元。

  4、申请程序

  儿童家长凭《X夏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申请表》连同包括家庭成员等在内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贫困证明(孤儿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保证、大病缴费单等证件),向所在幼儿园提交申请。

  5、评审发放

  (1)幼儿园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组织教师入户调查确认。

  (2)入园资助金实行等额评审,由评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

  (3)幼儿园将拟资助儿童名单在园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后,由幼儿园收集受助儿童家长银行卡资料,银行卡信息必须由家长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幼儿园根据受助儿童家长的相关材料,填写《20XX年学前教育资助受助儿童明细表》《20XX年学前教育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信息汇总表》《20XX年幼儿园情况及在园儿童人数统计表》后,上报至永X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5)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将入园补助金统一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

  (6)建档立卡及农村残疾儿童“一免一补”幼儿经学校审核通过、上报后,教体局将资助金发放到幼儿园,由幼儿进行伙食费和保教费的减免。

  (二)义务教育阶段

  1、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以下简称“四类”)的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定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

  (1)初中“四类”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1250元。

  (2)“四类”非寄宿生和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年生均500元,初中年生均625元。

  (3)闽X镇户籍建档立卡在校学生于8月份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50元。

  3、资金发放

  (1)发放时由学校组织受助学生本人在《X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确认,然后统一发放,并在学校公告栏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进行张贴公告。

  (2)“四类”学生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由学校组织实施,认真审核、上报,由教体局通过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卡统一实施发放。

  4、申请程序

  (1)符合“四类”学生资助条件的同学持《X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连同包括家庭成员等在内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孤儿证明、残疾证明、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及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等证件),向所在中小学申请。

  (2)学校评审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资助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评审,然后组织教师入户调查确认。

  (3)学校根据确定的资助名单,进行公示确认后报县教体局资助中心核批。

  (4)资助金到位后,由学校通过家长提供的农业银行卡统一组织发放。

  (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农村城市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部分家庭出现重大变故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1-3年级学生。

  2、资助标准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校在具体执行中分三档评定,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申请、评审及发放

  (1)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于4月1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填写《X夏普通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X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同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有建档立卡证件、孤儿证、残疾证、低保证、特供供养证件的不用开具证明,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即可,低保家庭的学生需提供及三个月的流水证明),向所在学校申请。

  (2)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高中资助卡上。

  (四)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

  1、免除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1-3年级学生中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和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覆盖。

  2、免除标准

  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每年每生免除800元(各学校根据学校实际的学费收费标准免除)。

  3、免除程序

  每学期开学,建档立卡户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在报名收费前,向学校提供有效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的学生需提供及三个月的流水证明,学校根据学生提供证明材料,经过核验后给予免除学费。对于学校免除的“四类”贫困学生的学费,由学校统计学生及免学费数额上报教体局,由教体局上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拨后,划拨到学校。同时各学校要及时将每学期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和免学费标准进行公示,并将相关材料及时存档。

  (五)中职国家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学生免除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

  (六)中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艺术类专业学生)。

  2、资助比例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的20%确定。

  3、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4、申请程序

  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X夏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X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建档立卡证件、孤儿证、残疾证、低保证、特供供养证件),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5、评审发放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①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③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经学校审定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享受资格。

  (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应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有以下行为或表现的,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停止其当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

  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②当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或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的;

  ③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4)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前,中等职业学校须为每位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组织学生领卡时在《中等职业学校中职资助卡签领表》上签名确认。

  三、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主动联系,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使用学校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一定比例(公办学校3%——5%,民办学校5%)提取学生资助基金,采取减免学费或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及时资助。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有序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金发放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度。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现有基础教育电子学籍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电子学籍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同步,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善、上报。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主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学校相关部门和年级组、班主任等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金申请、公示、发放工作。各校园要经常性的对受助学生进行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要求三年级以上学龄段每位受助学生,每学期上交一份心得体会。

  4、本年度上报资助的学生首先填写《X夏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申请表》或《X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生及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地复印件,同时提供建档立卡证、残疾证、低保证、孤儿证等佐证。

  5、各校园需建立健全《申请表》《汇总表》《统计表》《明细表》(见附件);以上表册按时间要求上报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学校留档。

  6、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求被资助学生监护人拿监护人本人的身份证,到永X县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和《对账折》,高中阶段学校要统一办理学生专用资助卡,学校收集整理登记后上报。资助金发放成功后及时通知家长在《对账折》上打印存取信息。

  7、各校园要成立相应的学生资助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学生资助的教师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和各类报表填报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对信息上报错误造成发放失败的单位和个人,资助中心将取消资助计划,造成的后果由学校(幼儿园)承担。

  8、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按照要求,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材料的上报工作。

  第五篇: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十九大精神为航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不动摇,大力推进智慧资助,完善资助机制和资助方式,努力开创我县学生资助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21年继续对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资助体系,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压实责任,确保精准。

  1、确保责任精准,建立学生资助工作包保责任制,形成局机关、学校、班级的包保工作网络。

  2、确保信息精准,2021年开学初各校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学信息进行摸排,并与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

  3、确保清单精准,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制定信息、措施、落实时限、帮扶责任四项清单,明确工作主体、内容和责任。

  (二)多方联动,强化落实。

  1、顶层推动。2021年将按时序开展专题调研、专题汇报、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参与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督促工作任务落实。

  2、部门发动。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培训,解读学生资助政策,指明工作路径,明确部门责任,解疑常见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力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

  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春季学期6月15日前、秋季9月25日前发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资金。

  1、积极同扶贫部门、各乡镇对接,摸清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与国办扶贫系统数据比对,确保“无遗漏”。

  2、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提取、足额使用校内资助,优先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3、鼓励各校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设立资助项目,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二)全力以赴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优先办理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积极对接联络,做好各项资助服务工作

  1、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代偿等工作。

  3、会同县关工委和县救助特困学生协会开展有关资助工作。

  4、与爱心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对接配合,做好有关社会捐助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实施,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实施跟踪问效。

  (二)加强职责落实。县教育局根据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科学制定教育扶持计划,统筹落实资助政策,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料数据库,落实教育帮教帮扶和资助措施,确保困难家庭学生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

  (三)加强资金投入。积极拓展资助资源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在资助中的积极作用,合理引导各类资助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四)加强舆论引导。

  1、继续开展“诚信。励志。感恩”主题教育活动。

  2、继续加强学生资助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3、创新宣传形式,印制资助政策宣传书签、资助工作宣传画册,开展“赶集宣传”。

  4、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资助政策宣传“两节课”制度,规范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

  5、继续开展“百千万走访”和“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6。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五)加强资助监管

  1、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月巡查制度,明确巡查重点,规范巡查流程,强化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2、继续实行检查情况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制度。重视投诉问题的处理,严肃查处资助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3、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进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4、加强对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和管理,提高准确率和按时报送率。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要不遗余力地做好宣传工作,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人口,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教育扶贫政策内容,熟悉资助办理程序并顺利获得资助,管好用好教育扶贫项目资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使资助政策的执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

  第六篇: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202x—202x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幼儿园通过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2021年春期学前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幼儿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措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年春季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新申请的学生学校应补充认定。在新学期开学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张贴公示、书面通知、班级QQ群推送等形式,向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向监护人发放《申请表》,同事宣传有关学生资助政策。

  5、协助监护人办理大数据比对的资助申请,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比对下发的特殊困难类型名单中的学生,要确保应助尽助。学校应对照名单,主动联系并协助监护人,核实学籍信息,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化申请手续,办理学资助资助申请。

  6、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资源如实填写《申请表》下列情况夏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丁琪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江苏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比对下发的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类型名单中的学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监护人提供的《申请表》进行困难认定,认定以监护人填报的信息为主要依据,并可草考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还可采取家访、电话访谈、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

  8、结果通报。学校应在校行政办公会通报家庭经理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资助标准,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9、建档备案。结果通报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到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汇总名单,连同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档案管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通报、存档等操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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