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选8篇)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选8篇)

时间:2023-11-05 11:49

  第一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苗其武(校长)

  副组长:潘冬梅(总务主任)

  成员:李双清、卢红松

  2、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对后勤、小卖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统一组织事故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

  3、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总要求:学校各部门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有食品安全事故征兆时(高度可疑),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控制相关食品、封存样品及协助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报告。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强化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防护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具体为学校在短时间内师生出现多人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如呕吐、腹泻等),及时向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教育部门及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根据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援救。学校发生事故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现场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查。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高度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众指挥,确保到位。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上、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⑴开县临江镇中心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⑵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安排,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

  人员为第一负责人。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姓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第三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可能与食品相关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及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园长)

  副组长:分管校长(园长)

  组员:分管主任、食堂管理员、食堂经理、食堂各班组长、校医、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

  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应急指挥部立即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在学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学校应急指挥部。

  1、事件调查组: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环节,由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加。

  职责为:调查事件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件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件影响、预测事件后果,提出事件防范意见;负责事件发生地的整改监督和督察工作。

  2、事件处理组:由学校办公室、县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

  职责为: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学校医务室和县卫生部门负责。

  职责为: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4、事件调查组:由学校和当地派出所负责。

  职责为: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5、综合保障组:由学校教导处、总务处、食堂、年级组、班主任等部门负责。

  职责为:负责学校的教学秩序,做好师生的安抚。协助调查组、处理组、救治组、查办组开展工作和保障工作人员的生活,汇总信息,报告和通报情况。

  三、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报告范围)

  (1)一般以上等级食品安全事件;

  (2)蔬菜农药中毒、猪肉瘦肉精中毒、河豚鱼中毒、食源性疾患等;

  (一)责任报告人

  分管副校长

  (二)报告时限要求

  发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立即向组长汇报。对初步核实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要同时报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三)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病亡人数、主要临床症状、事件报告单位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信息(附件3)。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总结报告。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分析、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对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

  第四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预防处理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主管副校长

  副组长:处长、副处长

  成员:饮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委托单位经理

  二、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急救中心:120;医疗中心:朝阳区食药所

  三、应急处理、上报措施

  (一)本单位如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现象,领导小组要立即召集小组成员,把中毒人员送医院救治,开展事件原因调查;

  (二)及时进行报告。首先由饮食服务中心主任向食品监管报告,随即向医疗服务中心、主管处长、主管校长、校办、保卫处通报,采取紧急救治,维护稳定工作;

  (三)立即停止可疑食品的加工,保护好剩余食物,做好可疑食物流向统计工作,积极配合食品监管部门作好检查工作和事后处理工作;

  (四)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的可疑食物采取追回、销毁等措施;

  (五)通知其他一同就餐的其他人员,当发现有同类病症的`人员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六)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安排专人对造成身体伤害的人员及时进行安抚工作,严禁激化矛盾,为事件顺利调查提供良好环境。

  四、善后工作

  (一)做好全面清洗消毒工作;

  (二)梳理发生事故的原因,排除任何可疑因素,属于食品原料造成的做好追溯工作,停止该供货渠道;

  (三)做好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按相关制度处理;

  (四)开展全员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培训,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日常防范措施

  为保证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学校要经常组织师生和膳食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提高日常防范意识,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危害师生健康的渠道,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和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园传播。

  (一)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与供货商签订有关食品安全合同书,防止受污染及含毒食品进入学校;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三)保证每天早晨上岗前健康检查,患感冒、腹泻、手外伤、烫伤等传染疾病者,禁止上岗,待其恢复健康后,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并作好安抚工作;

  (四)库房管理人员严把进货关。对所进货物进行严格检查、验收。采购食品索要资质证明和采购清单,按规定记好台帐;

  (五)提高膳食工作人员卫生意识,对肉食、蔬菜进行细致清洗,对餐具进行认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六)控制进入食堂人员,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

  (七)认真做好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八)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和参加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第五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安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9、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10、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1、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村卫生室、石宝镇中心校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上级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校长迅速通知班主任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医生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镇中心校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第六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组织机构

  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迅速落实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镇政府、教体局;

  2、接受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一)轻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轻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发现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园周边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群体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对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危害的。

  若学校发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报告镇政府、教体局分管领导。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范围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处理的办法,根据事故的分级,学校应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如下:若学校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以电话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镇政府、教体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三)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分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具体要求为: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细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2小时内再书面报告。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

  3、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事故的应急响应

  1、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组织人力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将病患受害人员就近送往惠东华侨医院进行救治。

  2、全体教职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研究确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封闭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稳妥安排好其他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好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应急救援过程的人员和物资保障

  (一)在事故发现后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入应急救治、救援工作状态。

  (二)如需要医护人员到现场医疗救治或需要专家到现场评估事故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专人负责与镇政府、教体局联络和医疗救治组联系,必要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或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以保障应急救治的顺利进行。

  第七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沙田乡联校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预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幼儿园)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报告乡联校。联校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并报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及时救护,封闭现场,监督检查,监测检验。

  五、学校在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联校报告,联校应在2小时内向县局汇报。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阻碍救治工作进行的,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调度的,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事件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中毒100人或死亡一人以上)事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篇: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教育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由石红梅任主任。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委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委。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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