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精选5篇)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精选5篇)

时间:2022-12-10 10:59

  第一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乡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畜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强制免疫病种防控目标。通过春、秋季集中防控,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畜禽圈舍消毒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非强制免疫病种防控目标。做好炭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山羊痘、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猪传染性胃肠炎和流行性腹泻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冠状病毒病、禽流感和非洲猪瘟监测,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病流行。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目标。产地检疫率以乡为单位达到100%。

  二、务实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动物防疫工作继续实行“连片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包责任制,同时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伍异同志任组长,副乡长王红梅同志任副组长(兼任二级网格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兼任三级网格员)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强化基础免疫。按照动物防疫实行“属地管理,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各村(社区)要认真选配责任心强,技术过硬,能吃苦耐劳的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村级防疫员实行村聘村用。在开展集中免疫时,畜牧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坚持村社干部带队、养殖业主配合、防疫人员注射,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白”,按时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

  (三)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监测,畜牧部门要严格调运监管,严管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严格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全面禁止泔水喂猪,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四)加强狂犬病防控。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严格养犬审批,控制养犬数量,广泛宣传狂犬病防控知识,引导养犬户按要求拴养犬只,组织捕杀辖区内的狂犬、病犬、流浪犬,严格执行《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严格落实犬只管理,摸清本村(社区)犬只数量,建立台账,组织专门力量保定好犬只,避免犬只伤人事件发生,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做好犬只免疫,做到应免尽免。

  (五)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按照乡人民政府组织,村(社区)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散养农户养殖圈舍和环境消毒由镇畜牧站提供消毒药物,并做好技术指导,各村(社区)按照农户养殖情况发放消毒药,由农户自行按消毒规程做好消毒工作;规模养殖场由养殖业主按规程做好日常消毒;村社道路由所在村组织集中消毒;鲜肉市场由市监所、畜牧站、社区监督指导业主做好日常消毒和每月逢十休市消毒;各责任单位要建好消毒台账,做好影像存档备查等痕迹化管理。

  (六)抓好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畜牧站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疫病防控、生产安全、养殖环保、养殖投入品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私屠滥宰、私拉乱引、经营病害生猪及其产品和违规经营、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七)规范处置突发疫情。各村(社区)要加强突发动物疫情上报和应急处置,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组织实施动物扑杀并开展无害化处理。畜牧部门要及时查明突发动物疫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界定扑杀动物的种类和扑杀范围,做好动物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

  (八)为了降低养猪农户养殖风险,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好政策性生猪农业保险,一头不漏,做到应保尽保。

  三、确保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畜牧站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强物资储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乡人民政府拟购买生石灰5吨,烧碱1吨作紧急消毒备用,以确保季节性集中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抓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应急处突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乡人民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乡、村、社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对因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免疫密度不合格的、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单位:

  为了有效防控各类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省、市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紧紧围绕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总目标,坚持防疫优先、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要求,认真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以及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源头防控。

  (二)全县2022年底实现规模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疫苗供应。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动物标识佩戴率达到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对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种畜和奶畜要100%进行布病血检;近一年内检出布病阳性牛羊的养殖场或自然村5月龄以上羔羊和犊牛要进行100%的布病血检;近一年内未检出布病阳性牛羊的自然村5月龄以上羔羊和犊牛要按5%进行布病抽检,如抽检发现阳性畜,要扩大检测范围,对所在区域范围未免疫或灌服免疫达6个月以上的牛羊全面进行布病血检。如有新发布病病例的村庄,对未免疫或灌服免疫达6个月以上的羊和牛全面进行采血检测。对所有奶畜100%进行结核病检测。对检出的布病、结核阳性畜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坚持以“预防为主”的防控方针,坚持强制免疫和因病设防相结合、集中免疫和及时补免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畜禽免疫工作,筑牢防疫屏障。全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布病强制免疫在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时进行),统筹做好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强化传统老疫区、人畜共患病病例发生地、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散养地等重点环节的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等全面免疫。

  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从2022年3月1日开始,4月底前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从9月1日开始,10月底前结束。

  (二)切实抓好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要继续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强化联防联控,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布病、炭疽、狂犬病、黑热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人畜同步、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推动《xx省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目标落实。全县坚持开展布病、结核病检测净化,同时做好包虫病防治工作。

  (三)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继续加大非洲猪瘟防控力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全产业链监管措施。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消毒大宣传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西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动物运输指定通道和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要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重点区域和场点开展入场采样监测,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和生猪贩运经纪人备案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梳理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加强屠宰企业监督管理,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严格执行日排查和周报告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四)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要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春秋防疫免疫效果评价工作,要坚持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发挥兽医实验室作用,科学采样检测,系统分析结果,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规模场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将作为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核算的重要依据。

  (五)持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和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要总结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先进集体,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兽医公益性服务机制,拓展兽医社会化服务范围,提升基层动物防疫服务能力。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兽药和饲料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或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提供“一条龙”“菜单式”防疫服务,积极争取将兽医社会化服务列入财政和金融重点扶持对象。

  (六)积极推进非洲猪瘟等无疫小区建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要积极指导落实畜禽养殖场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和疫病净化技术规范,要以“无疫小区”“两病净化”“两场创建”为抓手,突出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垂直传播性疫病和严重影响畜牧生产的重点疫病,推进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净化及非洲猪瘟等疫病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加强对乡、村防控人员、中小规模养殖户的法律法规、防控技术、生物安全等培训,提高防控人员的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养殖户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

  (七)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持续推动养殖场户备案和防疫信息登记,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规定申报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做到有申报必受理,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达100%。加大养殖、屠宰企业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监管力度,继续执行动物运载车辆和运销户备案登记及清洗消毒制度,加强动物防疫屏障建设,严格执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消毒制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防疫源传播。全面实施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加强“智慧动监”信息化管理,建立覆盖养殖、运输、屠宰、诊疗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出具检疫票证、违规调运畜禽、虚假备案登记等行为。全面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测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疫责任。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环节从业者履行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督促指导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从业人员提高防疫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要创新免疫工作机制,采取分级承包责任制、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社会购买服务等有效方法,科学规范完成防疫任务。各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要做好强制免疫疫苗调拨、保存和使用监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安排专人包片包镇强化防疫技术指导,开展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做好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确保强制免疫质量。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

  (二)强化物资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关于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陕牧发〔2018〕108号)要求,做好不低于20万元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补充。各乡镇、街道办要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尽快补足短缺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物资,切实保障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各区域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要严格落实疫苗进出库台账管理,切实做到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条件下保藏、运输和使用,保证疫苗质量。

  (三)严格督查考核。春秋两季集中防疫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防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级防疫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定管理考核办法,确保防疫质量。凡因防疫措施不到位、免疫密度不够、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内容,由县政府督查室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日常督查。

  (四)提升防疫水平。要加强兽医实验室、冷链体系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强化基层畜牧兽医体系能力建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和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特别是在动物防疫期间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可能存在疫情传播的环节逐条梳理,逐项规范,在人员选用、防护物资、免疫线路等方面要统筹考虑,坚决杜绝因为防疫人员走乡串户防护不当造成疫情传播。

  第三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动物防疫工作,关系“菜篮子”工程,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内容,是阻断人兽共患病源头传播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发挥好“压舱石”作用、促进乡村振兴、服务健康中国的大局出发,强化责任担当,以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为主攻目标,以强化基础免疫、消毒净化、监测预警、检疫监督、调运管理与应急处置为主攻方向,以分片包干下沉式督导、深化条线作风建设为主推手段,合力推动三大责任落实、关键措施落实和重点目标任务落实,主动防范化解动物防疫领域风险隐患,确保全省动物防疫安全、人畜安康、供应安稳。

  一是突出抓好三大防疫行动。坚持常年免疫、程序免疫,组织开展春秋季突击免疫和夏季集中补免行动三大集中防疫行动,全面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确保应免尽免。

  二是突出抓好人兽共患病防控。认真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的要求,加强易感动物的动态监管,着力推进牛羊布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指导兽医等相关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是突出抓好“三灭四消”活动。自3月份起每两个月组织实施一次灭蚊灭蝇灭鼠和日常消毒、重要时点消毒、突击消毒、应急消毒“三灭四消”集中消毒周行动,推动落实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生物安全防护。

  四是突出抓好监测预警。固化定点监测、集中监测、飞行监测、应急监测“四个监测”形式,突出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和肉品销售市场“四个重点”场所,汇聚动物疫控体系、教育机构、科研单位和第三方监测机构以及企业“五方监测”合力,切实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率,推动监测信息共享与运用,真正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五是突出抓好检疫监督。推动检疫责任落实,强化日常检疫监管,不断充实工作力量,确保有人干事。严肃检疫工作纪律,不准买卖检疫票证,不准隔山开证,不准开人情证,不准给不合格畜禽及产品开证,不准脱岗,不准迟到或早退,不准酒后上岗“八个不准”要求。

  六是突出抓好调运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分区防控政策,加强东部区外屠宰用入苏生猪“点对点”备案管理,严格落实指定通道制度,抓紧组织实施溧阳市和苏州市吴江区检查站新建工作,加强经纪人管理,认真做好备案运输车辆审核管理和营运监管,紧盯“换猪套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生猪违法违规调运高压态势,严防输入性疫情风险。

  七是突出抓好应急管理。高度关注监测、养殖生产、无害化处理等数据,加强疫情分析研判,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措施,优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网格化管理,继续实施基于风险分级的分区防控机制,对发现的异常情况、疑似问题,迅速行动、果断处置,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第四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保障全县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推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xx政办函〔2022〕3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紧紧围绕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总目标,坚持防疫优先、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要求,认真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以及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源头防控。

  (二)全县2022年底实现规模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全覆盖,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疫苗供应。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动物标识佩戴率达到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对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要对辖区内所有的种畜和奶畜要100%进行布病血检;近一年内检出布病阳性牛羊的养殖场或自然村5月龄以上羔羊和犊牛要进行100%的布病血检;近一年内未检出布病阳性牛羊的自然村5月龄以上羔羊和犊牛要按5%进行布病抽检,如抽检发现阳性畜,要扩大检测范围,对所在区域范围未免疫或灌服免疫达6个月以上的牛羊全面进行布病血检。人间如有新发布病病例的村庄,对未免疫或灌服免疫达6个月以上的羊和牛全面进行采血检测。对所有奶畜100%进行结核病检测。对检出的布病、结核阳性畜全部进行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坚持以“预防为主”的防控方针,坚持强制免疫和因病设防相结合、集中免疫和及时补免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畜禽免疫工作,筑牢防疫屏障。全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布病强制免疫在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时进行),统筹做好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强化传统老疫区、人畜共患病人间病例发生地、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散养等重点环节的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等全面免疫。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根据县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狂犬病、炭疽、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等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增加的强制免疫病种报县畜牧兽医局备案。

  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从2022年3月1日开始,4月底前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从9月1日开始,10月底前结束。

  (二)抓好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要继续加强与卫健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强化联防联控,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布病、炭疽、狂犬病、黑热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人畜同步、分区防治、分类指导”的原则,综合运用监测、检疫、免疫、扑杀、消毒相结合的方法,推动《陕西省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目标落实。全县坚持开展布病、结核病检测净化工作。

  (三)毫不放松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县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盯生猪养殖生产、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开展非洲猪瘟专项监管,严格落实分片包村包场排查机制,加强风险分析评估,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同时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关键环节不明原因死亡生猪,强化疫情举报核查,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或监测阳性,要按规定程序送检、报告,规范处置。

  (四)切实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春秋防疫免疫效果评价工作,要坚持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发挥县级兽医实验室作用,科学采样检测,系统分析结果,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规模场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将作为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核算的重要依据。

  (五)继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和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要不断总结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先进集体,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兽医公益性服务机制,拓展兽医社会化服务范围,提升基层动物防疫服务能力。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兽药和饲料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或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提供“一条龙”“菜单式”防疫服务,积极争取将兽医社会化服务列入财政和金融重点扶持对象。

  (六)积极推进非洲猪瘟等无疫小区建设。要积极指导落实畜禽养殖场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和疫病净化技术规范,要以“无疫小区”“两病净化”“两场创建”为抓手,突出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垂直传播性疫病和严重影响畜牧生产的重点疫病,推进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净化及非洲猪瘟等疫病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各级防控人员、中小规模养殖户的法律法规、防控技术、生物安全等培训,提高防控人员的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养殖户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

  (七)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县畜牧兽医局要认真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持续推动养殖场户备案和防疫信息登记,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规定申报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做到有申报必受理,检疫合格电子出证率达100%。加大养殖、屠宰企业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监管力度,继续执行动物运载车辆和运销户备案登记及清洗消毒制度,加强动物防疫屏障建设,严格执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检查、消毒制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防疫源传播。全面实施动物疫病追溯体系,加强“智慧动监”信息化管理,建立覆盖养殖、运输、屠宰、诊疗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县农业农村局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违法出具检疫票证、违规调运畜禽、虚假备案登记等行为。全面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者主体责任,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测监管力度,全力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八)积极有效应对突发疫情。要整理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防控机制,规范应急工作程序,落实防控工作责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疫苗、消毒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效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迅速控制并消灭疫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固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与推进会,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强制免疫计划,保证强制免疫密度达标。县畜牧兽医局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要创新免疫工作机制,采取分级承包责任制、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社会购买服务等有效方法,科学规范完成防疫任务,要做好强制免疫疫苗调拨、保存和使用监管,做好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协调县财政局,落实检测、防护、培训等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确保强制免疫质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县畜牧兽医站负责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

  (二)强化物资保障。县畜牧兽医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陕牧发〔2018〕108号)要求,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经费,尽快补足短缺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物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免疫物资保障工作,通过“小牧丁智慧畜牧APP”软件,严格疫苗物资进出库台账管理,切实做到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在规定的条件下保藏、运输和使用,保证疫苗质量。

  (三)严格督查考核。春秋两季集中防疫期间,县畜牧兽医局要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防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防疫工作队的考核,制定管理考核办法,确保防疫质量。凡因防疫措施不到位、免疫密度不够、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提升防疫水平。县畜牧兽医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防疫队伍,确保动物防疫能力与当地防疫需求相匹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县级兽医实验室、冷链体系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强化基层畜牧兽医体系能力建设。县畜牧兽医局组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和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特别是在动物防疫期间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可能存在疫情传播的环节逐条梳理,逐项规范,在人员选用、防护物资、免疫线路等方面要统筹考虑,坚决杜绝因为防疫人员走乡串户防护不当造成疫情传播。

  第五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2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及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持久战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克服厌战、麻痹松懈思想,层层压实防控责任,认真落实非洲猪瘟防控I级响应的各项措施。做好疫情排查、生物安全管理和主体责任,有序开展市场销售猪肉及其产品的监测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畜禽产品行为。采取相关措施,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乡,切实抓好生猪基础产能保护和肉品保障,加强科普宣传和正面引导,提振信心,消除恐慌,积极做好生猪复养工作,保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强制免疫

  根据xx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岳动防[2022]1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做到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证明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牲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我乡实行常年程序化免疫,对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制度,做到平时补针相结合方法,坚决做到应免尽免。按照县防指文件要求,春季防疫从3月24日至5月12日结束,秋季防疫9月8日启动,10月27日前完成。

  三、认真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

  春秋季节是疫病多发季节,病毒互相传播,因此,各村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每天派一名村干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逐组逐户开展上门免疫注射工作,做到“五个不漏”。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生产者是主体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兽医技干防疫期间到各村帮助免疫进度质量等,动物防疫员负责本区域的动物防疫免疫工作,做到认真负责,发扬不怕吃苦、不怕累、不怕脏的精神,全心全意做好服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

  在集中免疫期间,乡政府组织力量开展防疫工作督查,解决防疫期间出现的难点问题,各村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动物免疫任务,防疫期间动物防疫员工作成绩做得好的,经县检查合格,酌情给予奖励,经县检查对免疫工作成绩不好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给予经济惩罚。

  五、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

  乡政府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对职业道德好的、责任心强的、工作认真负责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防疫劳务承包合同,并按劳务合同兑现劳务报酬,对违反合同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依照合同追究经济责任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渎职责任,并按程序取消村级防疫员资格。

  六、严肃疫苗使用管理纪律

  严格执行《xx县重大动物疫情免疫疫苗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加强对疫苗申领、发放、使用、储存及空疫苗瓶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严防疫苗浪费。完善疫苗领取发放手续,定期核对,帐物一致。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养殖场从乡农业综合中心领取疫苗,妥善保管。xx县平川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开展“先打后补”工作,按照采购有记录,免疫有检查,效果可评价的原则,开展“先打后补”政策。

  七、妥善处理免疫副反应

  集中免疫期间,注射口蹄疫疫苗出现副反应死亡的,按规定要求处理。

  八、认真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严格动物防疫条件,规范饲养管理,落实常规防疫制度。交通、养殖密集区实行疫情监测、定点、定时跟踪监测,开展检疫检验,严格产地检疫、屠宰检查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实施到位,做好我乡养殖大户消毒灭源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及技术宣传指导,养殖大户做好猪瘟病、猪蓝耳病、狂犬病、腹泻等常见疫病免疫,养禽户做好鸡新城疫、疫苗免疫。免疫结束后,县防指将对全县开展抗体水平检测,及时检测,确保畜禽免疫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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