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读后感
9月19日下午,机电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进行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我有以下感悟。
该《条例》是在201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进行的重新修订,于2021年4月16日发布。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通过对新《条例》的集中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新《条例》是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展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深入了解了党是如何带领我们进行工作和学习的,以及如何保证我们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
作为大学生党员,我们不应该只满足于理论学习,更应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多进行思考,为我们的基层建设添砖加瓦。同时还要多监督、多实践,深入到群众当中去。在平时,我们更要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在兼顾自己的同时,尽可能的去帮助身边的同学,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光发热。
第二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读后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我国高校的特色,又是办好我国高校的优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党领导高校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我支部为充分响应“三会一课”重要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开展了关于“工作条例”的党史学习活动,学习结束后党员们写下了自己的感悟。
潘镇铎同志说道:“在各位同志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宣读、丁泽中同志对本条例进行解释后,我感触良多。在本条例第三章第十三条中,我注意到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学生党员参与学生事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以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的带头作用。(www.zhaichao.com)
“其次也要联系到实际,在成为预备党员后我除了经常参加团支部组织的青年大学习活动外,也参加了团支部组织的团日活动。会后我带着疑问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到:团员入党仍保留团籍,凡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是党组织赋予青年党员的光荣职责,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出现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这补充了我的基础理论知识。
“这次会议内容对学生党组织在思想、组织设置、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工作、队伍建设、培养体系、群团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要求。作为中国共产党员,‘三会一课’是组织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要积极活跃地参与到党课的学习中,加强党性修养,守住初心,用实际行动彰显学生党员的先锋性与先进性。”
杨晨義同志说道:“今天党支部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该条例经过修订之后,于2021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发布。在此次《条例》学习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对学生党支部的职责要求。
“《条例》要求学生党支部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作为学生党员,我们应该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学院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党建工作,加强对自己政治生活的自查整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作为学生,我们应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起到学生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共产主义新青年,我们应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积极配合高校各级党组织的工作,主动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争做一名优秀的学生党员,努力成为《条例》中所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读后感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只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才能实现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的领导体制经过了1949年-1956年的校长负责制,1956年-1966年的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1978年至今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期中,在80年代中期实行的“党政分开”政治体制改革中,出现了1984年-1989短暂的校长负责制时期,这个时期淡化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间接导致了“政治风波”的发生。1989年中共中央提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决定,1990年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党委主要任务,实现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1996年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高校组织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了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地位。
《条例》经过了2010年、2021年两次修订,这次颁布的《条例》在总则中提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的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条例》还对党委主要职责进行了细化,由原先的8条变为9条,顺序上也做了调整,突出了党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方面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实现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提供了保障。
在当今复杂国际形势下,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必须持续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才能实现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师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才能完成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
二、为加强支部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条例》对党委以下的党组织分为了院系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期中,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由3年改为5年。《条例》还对三类党组织相应职责进行了区分,结合到我们的实际来说,这三类党组织的职责就是现在我们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与2010版职责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提到了院系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强调了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范的问题;三是增加了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
从这些修改内容开看,增加了支部的政治功能,健全了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了高校党建工作基础,为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础条件。
三、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党员政治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强化党员管理服务,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四是保障党员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团组织推优作为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渠道,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机制。这些要求在推动师生党员亮身份、立标杆、树形象等工作中起到规范性指导作用。
第四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读后感
最近,根据组织安排,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以下认识。
《条例》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做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印象尤其深的是,《条例》对高校党组织的工作原则的规定:一、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制度建设。三、坚持高校党的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深度融合,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完成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四、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五、坚持抓基层组织建设,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总之,高校党组织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任,使命光荣,任务艰巨,不容懈怠。只有高校党组织建设好,才能圆满完成党交给我们的光荣使命,办好高等教育,确保办学方向,为我们的建设事业培养优秀接班人,使我们的事业万古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