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摘抄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一个人作文约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喜欢一个人作文
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明亮的大眼晴,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红红的小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进大脑思考就脱口而出,像动画片里的没头脑一样,就是那个整天让爸爸妈妈头痛的小男孩,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有一个大缺点,就是说话很直接,想到什么都要统统说出来,不管是可以的'还是把可以的。可就是他的这个缺点,使得我们一家有时欢声笑语,有时垂头丧气。
记得在弟弟幼儿园时,有一天晚上,我在给弟弟讲着一个古老的故事{龟兔赛跑}。
从前,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比赛跑步&&最后,乌龟第一到达终点。我兴致勃勃地讲着。
小兔子太骄傲了,我们不能学它,要学乌龟,坚持不懈。记住谦虚使人&&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个老师教过!我的话被弟弟抢了过去。
可是姐姐,我们什么事学乌龟啊,乌龟它多不好啊,都不知道帮忙,它看到兔子在睡觉应该提醒它啊。 嗯&&这个&&这个&&我被弟弟天真的一句话说的哑口无言了。
是呀!{龟兔赛跑}谁没看过,可是人们都只是想到了兔子的不足,而没有想到乌龟,弟弟的话让我心服口服。
我的弟弟就是这样,一个令人喜爱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让我懂得了童心看世界!
第二篇:喜欢一个人作文
喜欢一个人斜挎着随身的背包,拉着行李箱,走过长长的站台,淹没在汹涌的人潮中。
喜欢坐在列车靠窗的位置,望着窗外的风景如风驰电掣般呼啸而过,任无边的思绪流动开来。
喜欢在出站口看见熟悉的身影远远地冲我招手,手中的行李被接过去,心中溢满久违的亲切。没有人接站也很好,带着点新奇的、莫名的心情开始一段未知的旅程。
喜欢独自穿行在陌生的城市,在不知名的大街小巷闲逛,欣赏街边各色的建筑、林立的店铺,看形形色色、脚步匆匆的人群,感受异地不一样的景致与风情。
喜欢穿越大半个城市,去寻找一个著名的景点或是商城,打的去或是坐公交车。问路时总会遇见热心肠的人,看惯了行色匆匆、表情冷漠的路人,这样一份难得的温馨,构筑起日后对这个地方难忘的记忆。[由Www.zhaiChao.com整理]
喜欢一个人徒步去登山,戴上遮阳帽,背上双肩包,去往游人如织的名山大川。用脚步丈量山脚到山顶的距离,用毅力检阅自身的体力与耐力,一步一步拾级而上,历经千回百转、千辛万苦终于攀登上山顶,征服大山的同时也生出一番人生的感悟。
喜欢在旅游的途中,用相机记录下看到的美景。标志性的景点是不能遗漏的,但我更感兴趣的是不为大多数人所注意的景色。没有游人争先恐后抢着拍照,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近观欣赏。空荡的山谷里蜿蜒崎岖的石径,几块不规则排列的嶙峋的怪石,一株不知名的、长在山石缝隙里的小花,都会让我在过后看着照片回味良久。
喜欢游山逛景时的不期而遇,从陌生人那里收获的点滴。乘车时将前边的座位让给晕车的人,爬山时将手杖借给一位老太太。当沉重的行李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时,邂逅的大学生帮我背了一程,还一路给我拍照留影。
喜欢在外地接到来自家乡的电话,平淡的问候传递着关爱的讯息。隔着时空的距离,倍觉亲情的可贵和被人挂牵的幸福。枯燥而又琐碎的生活,曾经让人忍不住想逃离。原来,距离是检验爱的试剂。也终于明白,梦想总是朝着心期待的方向,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归。
喜欢一个人旅行时的无拘无束、无羁无绊,喜欢生活忽然脱离原有轨道的失重与新奇,喜欢漫漫旅途上的孤独和因此而产生的自我思考与觉醒,喜欢旅行归来后双脚踩在熟悉的土地上的踏实与满足。
喜欢一个人去旅行,喜欢旅行本身的丰富多彩;喜欢一个人去旅行,尽管身体充满疲惫,心灵却得以休憩与放松;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生活因旅行而变得多彩,旅行使生活充满梦想与期待。
第三篇:喜欢一个人作文
在一篇文章里曾看到一句话:喜欢一个人,原来可以是这样啊,心里明晃晃的,全是他,无论走到哪里,全是他。
喜欢时,日子因他而生动。于是,花开有声,流水有意,白云有情,连麻雀的聒噪,也变成了动听的音乐。
喜欢一个人,晴天是明媚灿烂的,雨天是诗意唯美的,清晨是花草含露的,而夜晚则是诉说星语心愿的。
喜欢一个人,你会觉得生命中的有些时光,是大把大把用来浪掷的。你愿意每时每刻和他在一起,什么也不做,就这样,手牵着手,脸对着脸,心贴着心,听着彼此的呼吸,也是好的。
和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带着诗情画意,他的声音是悦耳的,他的坏笑是灿然迷人的,他的拥吻是消魂蚀骨的。
自己一个人,会度日如年;和他在一起时,好好的二十四个小时,怎么就变短了呢?你会觉得,日子缩短了天光。原来,两个人在一起,是最幸福快乐的时光,一切的身外之物,包括时间都被忽略了。所以,才会觉得,悦心的日子总是过的太快。
喜欢时,一个怀抱温暖如春,一个痴吻胜似天堂。
喜欢一个人,看着别人带眼镜是那么的别扭,可到了他的脸上怎么就那么合适呢?仿佛他的风度,就是那一幅近视镜显示出来的,仿佛他的知识、学养都与那副眼镜有关。
喜欢一个人,他一举手一投足,他朗朗的笑语,都有着丰富的内容。他顽皮的一笑,他不雅的动作,都有着浪漫的情调。你只觉得自己很丑,不够温柔,你想穿漂亮的衣服,你想成为最美丽的人,你想把世界上所有的温情软语都给她,可是还不够。
就像《人生》里刘巧珍喜爱高加林:“她时时刻刻在想念他,又处处躲避他。她怕她的走路、姿势和说话在他面前显出什么不妥当来,惹她心爱的人笑话。但是,她的心里和眼睛却从来也没有离开过他啊!”加林让她刷牙,她就端着牙缸,蹲在他们家的硷畔上刷开了牙,引得了目光短浅的贫嘴女人们议论纷纷。
巧珍才不管这些呢。她非刷牙不可。因为这是亲爱的加林哥要她这样做的啊!痴情的姑娘为了让心爱的男人喜欢,任何勇气都能鼓起来。她根本不管世人的讥笑,她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忍受。
喜欢一个人,你会用世界上最轻最轻的声音,轻轻地唤他的名字,每夜每夜。读他千遍也不厌倦,读他的感觉像春天。
喜欢一个人,只觉得一分一秒都好到心里去,喜洋洋,亮光光,不嫌浪费,不嫌有悲有喜有惆怅,喜欢他惹是生非的烦恼,甚至喜欢他身上小小的瑕眦。
喜欢一个人,感觉自己很卑贱。所以,张爱玲在送给胡兰成照片的背后,写着:“见到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第四篇:喜欢一个人作文
有时我会莫名其妙的去问我的朋友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啊?“她说:”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是种什么感觉呢?
当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见到了他却总不敢正眼去看他,似乎他的眼睛会令我不知所措;我见不到他的时候心慌了,在教室里我会无时无刻去搜寻他的身影,总是想让他去注意自己。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喜欢上自己了。
可是,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另一个女生的陪伴,他找到了自己一生最好的伴侣,最好的朋友,那刻我心碎了,于是我告诉自己:可以放手了!不必在他一个人身上浪费时间,不值得。可是我还是无法控制我知道的心。
我拼了命的想要去忘记可是每当我要忘记的时候他又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到他和别的女生亲密的时候,心里就有一种失落的感觉,可能这就是吃错的感觉吧!
面对着自己喜欢的人,每次想要告诉他的时候,却还是没有勇气,那份勇气我实在无法做到,有时我却去羡慕别人,至少她敢爱敢恨,敢去告诉他。可是我...却不敢。
毕业了,希望你可以幸福!我会一直默默的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