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摘抄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大约有29篇左右,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打羽毛球、踢键子等,然而我最酷爱读书。
一本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受益非浅。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生存的家园-----地球。它还让我懂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孝敬父母。一本书,可以让一个人改变他的人生理想,改变一个他的性格。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父母对我们的关爱,看到了父母对我们做出的无谓的“牺牲”,看到了父母对我们的信任,同时也看到父母对我们充满信心。一本好书还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比海深,父爱比山高”。
我喜欢一本书,它可以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中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那美丽的山川,圣洁的河水,白雪皑皑的雪山和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热带地区那浪漫温馨的气息,让我领略各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家乡也是那么地美丽啊!
我喜欢一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看到孕育自己十几年的妈妈------地球,是那么的美丽,但是她自己的子孙后代却不关心自己的母亲,让自己的母亲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乱扔垃圾,滥砍滥伐,任意破坏生态资源。啊!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们,我发自内心地呼吁你们,不要再用无情的木棒痛打自己的母亲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去关爱她吧!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喜欢一本书,它让我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让我懂得怎样去孝敬亲人,保护家园,让我懂得有了失败,才有成功。
第二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由Www.zhaiChao.com整理]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第三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第四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有很多喜欢读的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布尔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法布尔,他是法国人。
这套书有10册,每一册都介绍了不同种类昆虫的生活的故事。这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其中的第三册,这里面讲的昆虫是狼蛛和圆网蛛。通过阅读,我知道了狼蛛是地下毒王,狼蛛妈妈对自己的孩子很有爱心,狼蛛宝宝是在妈妈身上长大的,圆网蛛是天才的建筑师,他将宝宝放在梨形的蜘蛛网中,圆网蛛织出的蜘蛛网像艺术品一样漂亮。
读完这套书,我觉得昆虫世界也是丰富多彩的,在这套书中,昆虫们个个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天敌。
我很喜欢这套书,虽然在生活中我看不到这些小小的昆虫,但我看过书,我知道了这些小小的昆虫和我一样生活在这个地球,我要爱地球,爱护环境。小朋友,我向你们推荐这套书籍。
第五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有一本书,我从小读到大;有一本书,我永远也读不腻,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就叫小豆豆,而我的小名也叫豆豆。这种重名的感觉让我和这本书一下子就拉近了关系。
上幼儿园的那会儿,每天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篇小豆豆的故事。我边听妈妈绘声绘色地讲着小豆豆有趣的故事,一边在欢笑中睡着了。有时妈妈忘记给我讲了,我就会大声地把妈妈叫来,如果妈妈在忙,爸爸就会来讲。听着爸妈讲的故事,我马上就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乐观好笑的小豆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次读书交流会上,我们交流《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一下子来了劲,觉得自己可以大显身手了。在课堂上,我绘声绘色地把我和小豆豆的故事讲了出来,获得了同学们赞赏地的掌声。五年级上学期,要求写一篇好书推荐的作文,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要写《窗边的小豆豆》。于是,我从主要内容、人物形象、语言风格和感受启发这四个点来推荐这本好书,果然,这篇饱含着我对这本书真诚喜爱的作文得到了95分的好成绩。这一次,我仍然觉得与人分享小豆豆是一件自豪快乐的事。
我喜欢小豆豆那乐观向上的品质。就算她有时会遭遇一些不开心的事,比如不小心掉进水泥堆里;最喜欢的钱包掉进了厕所里,但她总能坚强地往前,忘记那些打扰她的小事,让自己更加快乐。不仅如此,小豆豆还很关心身边弱小的动物和同学。这样的小豆豆,也为她以后成为联合国的亲善大使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也喜欢小豆豆,不仅仅是因为缘分,还因为小豆豆伴随我一起成长,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第六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第七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第八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习,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第九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暑假期间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海伦凯勒本人,当我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的心灵感到非常的震撼,同时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真是受益匪浅
海伦出生时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一个既没有听力,双眼还失明的人,刚开始,海伦对生活充满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师来到她的身边,才重新燃起了海伦对生活的希望,在老师和亲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几倍的努力,学会了阅读与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并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命运对海伦的不公,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每天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每个人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却总是依靠在家长的庇护下,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点困难与挫折,总想着依赖别人,我也曾闭上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如果连一点点声音也听不到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绝望了,这真是太残酷了。
想想海伦她那么小的年纪就遇到了这么大的变故,却还能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却还在整天打游戏,抱怨母给的爱还不够多,抱怨老师布置的作业多,这些问题,和海伦相比还是问题吗?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时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如何面对不同的人生,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面对困难,我要同海伦学习,让自己变得坚强自信,最终获得成功。
第十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第十一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很有趣。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十二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第十三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第十四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当我看到《我要找到我爸爸》这本书时,我就爱不释手,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每一首诗,我都那么喜欢,于是,我选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开始认真地读起了这本书。
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东西,像洗过的花裙子干了,小脚丫变大了,外婆的头发白了,这些都是因为时间。当爸爸带着情绪有点低落的吉米花和顽皮的吉大力去摘秋海棠的时候,吉米花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了,走进海棠园,一棵棵粗壮、茂盛的海棠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子、叶子像桃心,通红的果子中,有的泛着紫色,在阳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和香甜的味道,吉米花不但釆摘了海棠,更是体会到了一段富有人生哲理的话:秋海棠就像幸福一样,你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然后学会珍惜,用心体会,感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这样在你的心里就能结出香甜的果实。听到这些话后,吉米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平安,幸福,美好。
吉米花的弟弟吉大力通过爸爸。手机中的汤姆,他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尊重别人,赞美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还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有坚强,努力,坚持,不被困难打倒。当寒假来临的时候,吉米花主动为家人做起了早饭,她用自己的爱心为家人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家人不仅吃饱吃好,更是吃出了爱的味道,晚上一家人在露台上看星星,每个人都发表了一篇关于星星的诗词,这是多么美好多么温暖事情,让我能更细腻的感受这个世界。
听,吉米花和她的姐妹们从雪地上传来了快乐,爽朗的笑声,她们一起玩耍,一起作诗,一起分享快乐……当我一口气读到故事结尾时,我仿佛看到了吉米花和他的家人们其乐融融的场面,一家人互相关心,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我很感动,愿我们人人心中充满欢声笑语,处处充满爱。
第十五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洋葱头里说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葱大叔的长胡子》。当我读到小葱大叔说:我的胡子太麻烦了,我老婆总用它来晾衣服。你看,我的胡子被衣服夹夹出印来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声中,我领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葱头还讲过一个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讲卫生,三个月才洗一次澡,读到这我都要吐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门,就会有一大群苍蝇跟在后面。它都影响到了我对大白梨的感情了,因为在我咳嗽的时候,妈妈经常用它给做我最爱吃的白梨罐头,来缓解我的咳嗽,这以后,还让我咋喜欢它呢?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第十六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伟大这个词能用在书上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是直到看过这本书之后才彻彻底底的领悟到的,它就是《名人传》。
最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对它却不顾一屑,那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页页密密麻麻的文字,要不是爸爸的推荐,我可能都不会去瞅它一眼,去细细的品味其中的奥妙。然而因为爸爸去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并被它所深深吸引住了,进而引发了许多的思考。
在人生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正义,创建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贝多芬用痛苦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正能量;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是书中一个极其悲惨的人物,在艺术上无与伦比,却只能苦苦挣扎而没有力量的奋斗着。他是天才的工量和牺牲品,在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天快乐过。而让我觉得人活在这个世界就要每一天都带着微笑去度过。
打开这本书,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
第十七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第十八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想大家介绍一本书名叫《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卜劳恩和他儿子的故事,它分为四个篇章,第一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俩在家的故事;第二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是二百万马克和宫殿继承人的故事;第三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迷失地方到了一个荒岛发生的故事;第四个篇章主要讲的是他们回到宫殿的故事。
我最喜欢第一个篇章其中的一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很搞笑,名叫神奇的魔术书,这个故事讲的是父亲和儿子去马戏团看演出,父亲把手套放在帽子上,带的帽子的都没看见手套在帽子上让儿子帮他找手套,都没找见他的手套,他在外面买了一本魔术书,看那个魔术能让手套回来,他刚打开书低头正准备看,手套就从帽子上掉下来了,父亲说:“这本书真神奇呀。”
这本书讲了,爸爸很爱儿子,儿子也很爱爸爸,他们生活的很幸福。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道理,我们要听父母的听,要孝顺父母。爸爸妈妈很爱我们,我们要懂得感恩他们。这本书即幽默又搞笑,我见意大家买那种没有字的版本,可以让大家想想父亲和儿子的对话,会更有意思。
第十九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第二十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第二十一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第二十二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第二十三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受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刻涌起爱的温暖: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在即将因为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子弟的空间距离,但是充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远离。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第二十四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最近,妈妈带我去看了电影《哈利。波特》。不得了,这部科幻电影一下子把我迷住了,意犹未尽的同时,我好想再去看下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版。在我向妈妈保证读完这本小说后写一篇读后感的承诺后,从她那里讨来了100元,得到钱后,我心满意足地来到了书店。
有句话说:好事多磨。那样兴匆匆地到书店后,一摸口袋才发现,原来我太兴奋了,尽然忘带钱了,又折返回家取了钱再次回到书店。我迫不及待的在一楼的书架上找,找呀找翻呀翻,把书翻的乱七八糟,也没找到这本书,书没找到可把书店的老板惹生气了,她斥责我不文明没礼貌。于是,我连忙向书店道歉,这是我的错。后来,在书店二楼的书架上我终于找到哈利波特小说版。赶紧付了钱立刻奔回家。
到家后,我就准备开始享受这本神奇美书。但妈妈说还有课外课,我只能硬着头皮去跟其它小朋友上课。我灵机一动,趁妈妈不注意时,悄悄把这本书塞进了书包里,在课堂上还在偷偷默默地看书,可是还没看上几分钟,正在津津有味之时就被老师发现了,这下真是要惨了,又少不了一顿挨批。书被没收了,还被妈妈罚面壁思过。这次后,我再也不敢在课堂上看课外书了。
幸运的是,几天后妈妈把书还给了我。好书一定要和小朋友分享,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朋友看的书,充满神奇,有着太多的不可思议。读完此书,我也好想拥有魔法,但是人类是不可能有的,所以我只能把自己放进这本小说里,这些是在平时的生活中不可能体验到的神奇。书中小哈与朋友之间的友谊和信念让我感动到流泪,真是一本难得的小说。
第二十五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我脑海中,最好玩,又能给我带来许多乐趣的书,莫过于这本《爱克斯探长》了。
爱克斯探长装着一大堆知识,一有难题就像哆啦A梦拿法宝一样轻松快速的说出一个个来。他不仅机智,而且胆量过人。当他勇闯山谷时,我不禁为他捏了把汗:“天呀,这是要去送死吗?”当看到他成功完成任务时,不由暗暗佩服。此书语言幽默风趣,还述说着一个个道理与知识,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看完这本书,这里面的情节是我念念不忘。我跟着探长识破伪装和他一起学习道理,随他一起紧张的破案,与他一起分享成功的快乐。时而我手心握出了汗,时而脸上带着微笑,时而连连叹气,时而将脚跺的很响。他的沉着冷静、临危不惧、宽容大度的品质也使我赞叹。真的,没有一本书能让我在欢乐中学习,让我如此彻底,认真地学到这么多知识。《爱克斯探长》除外。
朋友,难道你不想不困难,快乐的学习么?那就快来看这本这本有趣、深奥、独特的书吧!
第二十六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第二十七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第二十八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这几天,我读了好几本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带轮子的小房子》。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胖猪非常喜欢到处转,于是自己动手造了一座带轮子的小房子,然后和它的好朋友小马一起到城市旅行。在那座城市里,马路上都是汽车,发生了交通堵塞。长颈鹿警察说马路是给汽车跑的,小房子不可以开,要把小胖猪的房子拖走。小胖猪和小马就有些生气了,觉得城里一点儿也不好玩,还是回到山里吧!
可是这时候,它们又遇到了难题,到处都堵车,怎么回去呢?
哈哈!不要发愁,小胖猪还有一个绝招呢!只见它按动机关,“呼”的一声,小房子的两片屋顶扇动起来,真像两只大翅膀!小房子飞了起来,带着小胖猪和小马,向着美丽的大山飞去……
这个故事真有趣,一只小猪竟然能造出一座既有轮子又有翅膀的小房子,实在是太能干了!我们人类应该比小猪聪明的多,怎么造不出这种房子呢?看来我以后得更加努力学习科学知识,等我长大了,一定要造一座又会跑又会飞的大房子,带上爸爸妈妈,带上好朋友,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第二十九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早就听说德国大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是一本经典漫画,不仅幽默、风趣,而且老少咸宜、耐人寻味。
开学前一天,我和爸爸去新华书店买书,碰巧在书架上发现了它。我们喜出望外,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和爸爸捧着书,边走边看,到了十字路口,红绿灯都忘记看,差一点就要被车撞了,司机打开窗,探出头来骂道:“你们父子俩怎么搞的,不要命啦!”
回家后,我立马钻进房间,往地板上一趴,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饭菜已在桌上,妈妈喊:“开饭啦!”爸爸问:“儿子怎么还没有来?”妈妈说:“你去叫他!”爸爸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儿子,该吃饭了!”我指着地板上的书:“别动!吃完饭回来,我还要接着看呢!”
我来到餐厅,等了一会儿,发现爸爸还没来,心里觉得奇怪。妈妈说:“你去把爸爸找回来!”
回到房间,我看见爸爸正趴在地板上,双手托着下巴,津津有味地看着《父与子》,嘴里还说着:“嘻嘻!好玩!真好玩!这真是一本好书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