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作文900字(精选3篇)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900字(精选3篇)

时间:2023-04-08 13:01

  读《孔乙己》有感【一】: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zhaichao.com〕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二】: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三】:

  一年前我就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当初留给我的印象只是主人公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今天,当我再读《孔乙己》时,心情却开始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对孔乙己的凄惨命运充满了深深的同情。

  其实,孔乙己是个本性不错的人。他从不拖欠酒钱, 说明他很守信用;他很热心地教酒店里的小伙计“我”写字,还把自己仅有的钱买来的少得可怜的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从这里又可以看出他善良质朴的一面;当被人揭发偷书挨打时,他“涨红了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说明他的偷窃是不得已偶尔为之,他内心还是为之羞愧的。

  对于那时受“唯有读书高”封建教育影响的孔乙己来说,功名就是他唯一的渴求。如果考中功名,他就会一步登天,衣食无忧,可惜的是他失败了,心中理想的灯塔轰然倒塌,他才会自暴自弃,放纵懒惰。他虽很穷困,但又死爱面子,从骨子里瞧不起“短衣帮”的劳动者,所以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在穷困潦倒,处处被人轻视嘲讽的环境里,在现实和理想的夹缝中艰难生存,一直到死都竭力维持着读书人可怜的清高和自尊。

  最让我寒心的是那个时代人们对弱者的冷漠和残酷。 孔乙己没有考中功名,没人安慰他,反而被人奚落“当真认识字么”、 “怎么连个秀才都没捞着”;当看到孔乙己“脸上又添了伤疤”时,大家便像吃了兴奋剂似的一起哄笑,居然还“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后来孔乙己只是因为偷了丁举人家的一点东西,就被吊着打折了腿,人变得“黑而且瘦,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挂住”在用手爬行,遭受如此不平不幸的事,在他常去的咸亨酒店,在他熟识的人中,居然没一个人为他说句鸣不平的话,最后在众人的嘲笑声中坐着用手慢慢爬去了,就连死了也悄无声息,无人关心,偶尔有人想起他仅仅因为“孔乙己还欠着十九个钱呢”。

  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就算他考试不行,但只要他努力,仍有很多成功机会。例如台湾歌手周杰伦,他只有高中的学历,如果在孔乙己的年代,他也是“连个秀才都没捞着”的角色,但他通过自己的努力,依然成了集作曲、编曲和演唱于一身、红遍亚洲的“亚洲小天王”。在今天的社会,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的。退一步讲,孔乙己没有成功,他仍可以在社会的关爱中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他失败了,周围的人会安慰他;偶尔犯错,也会有人包容他,被权贵打伤,可以借助法律讨回公正;就算残废了,也会有社会福利部门和慈善机构帮助他。他的生活一定会另外一个样子。

  孔乙己的可悲就在于他身处冷漠的封建社会,腐朽的封建教育僵化了他的头脑,读书失败就不知如何生活,他就是封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他最终的结局注定只能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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