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精选3篇)

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3-01-07 06:37

  第一篇: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

  现阶段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进山旅游采摘、秋收秸秆焚烧以及冬季少雨利于林木砍伐之季,为杜绝镇区范围内森林火灾和滥砍林木现象发生,各单位要抓住冬春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森林资源管理,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我镇森林资源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刻表明了党中央维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强决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树立起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里程碑。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对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快林业建设步伐,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乱砍滥伐、森林防火问题屡禁不止,给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了我镇生态安全和对外形象。各村要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作为保障生态安全一项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日常监管,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形势严峻,各村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部署,加强监管,切实保护好辖区内森林资源。

  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要认真落实《森林法》和林地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各村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巡查整治,对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行为,要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维护工作,直至上级部门接手处理。

  二是强化林木采伐管理。2019年,各村要严格林木采伐监管,认真做好林木采伐监管工作。要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计划,指导群众依法采伐林木,严禁无证、超限额采伐。对于无证采伐、超限额采伐和不按技术规程超强度采伐的,要及时上报执法部门,坚决从严查处。要严格森林分类管理,禁止采伐国家一级公益林。要对森林采伐限额的执行、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采伐证的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本内容由 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整理]

  三是严防森林火灾。今冬气候干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夯实防火工作责任,做到“六个到位”(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发动到位、预案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监控到位),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管理和联防机制,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水平,全力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各村居要组织村护林员加强森防巡值,严格落实森防APP工作,杜绝发生火情。巡值时间原则上是每天的7:30至22:00。

  四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村要加强对调入我镇的松类植物、松材及其制品、包装材料和可疑危险对象的监管,严防危险性有害生物人为传播。同时,要以核桃、板栗等经济林木病虫害为重点,抓好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除治工作,努力提高测报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林业建设、群众脱贫做出贡献。

  五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各村要根据辖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保护植物生长地的巡山管护开展非法养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非法采挖、出售野生保护植物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猎杀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无证驯养野生动物,无证经营、加工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上报予以查处。

  六是其他工作。根据市政府或者市林业局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抓好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助等相关工作。

  三、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实现镇、村、组的三级联动,齐抓共管,成立XX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任副组长并主持日常工作。镇林业站、镇综合执法分局、镇安监站、各包村工作组、各片区派出所、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站,林业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相应成立村级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组,统筹做好辖区内的林业资源管理工作。同时,坚持值班制度,制定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应急处置办法和预警响应,村级组建25人义务扑火队,组织扑火技能安全常识培训、演练。

  (二)区域划分。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我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降低森林火灾和森林资源损失的发生几率,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现结合镇情实际,将XX镇下辖18个村分为18个片区,镇林业站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镇驻站人员的责任区划分为:XX片区、良亩片区、沙寨片区。镇级天保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市、镇安排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职责

  1、村支两委工作职责。根据市、镇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学习相关人员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宣传;督促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开展管理工作;抓好义务扑火队员的技能培训工作;对乱砍乱伐行为坚决制止等。

  2、镇林业站工作职责。做好统筹调度,执行应急预案,安排好应急物资和救灾等工作,并不定期督查、检查各村居布置的森防重点区域的巡值情况,搞好全镇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帮助解决在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天保护林员(含驻站)工作职责。对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和设施进行不定期巡护,发现森林防火、滥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侵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活体树木以及违法猎捕野生保护动物和采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片区负责人报告。配合、协助林业站和片区负责人、森林公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4、生态护林员工作职责。各片区生态护林员在片区负责人和村支两委管理,并在片区负责人和村支两委的监督下开展工作。重点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的巡查工作,据实记录巡护日志。发现违章野外用火、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林地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村支两委和镇林业站。并负责做好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

  四、奖惩措施

  1、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宣传不到位,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报请镇政府研究后,追究其相关责任。

  2、对发生以下6种情形的,取消其护林员承包资格:巡山记录每月低于20天的;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伐滥伐林木隐瞒不报的;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不到现场扑救的;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出现大量盗伐滥伐林木的;与犯罪分子勾结破坏林业生产流通秩序的;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等其他工作的。

  3、根据《森林管护协议》,镇政府每月对护林员的工作按照考核,并视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奖惩结果到年终考核结束后统一兑现。

  4、对驻站工作人员的考核,以每月一次进行,并根据考核情况,酌情况进行奖惩,奖惩结果到年终考核结束后统一兑现。

  第二篇: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彻底遏制乱砍滥伐、非法毁林、违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指引,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主题,强力保护森林资源,加强生态林业建设进程,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和林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继续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严肃查处破坏天然林行为,确保全县森林生态安全;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引导群众发展林业产业,疏堵结合,做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并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兼顾,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乡(镇)长对森林资源管护负总责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首要责任。严禁砍伐天然林,杜绝群众滥砍滥伐现象;加大对乡(镇)、村组干部监管力度,坚决禁止乡(镇)、村组干部带头毁林开矿;各乡(镇)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加大对护林员管理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靠群众,建立森林资源管理群防群治体系,及时、有效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林木采伐审批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采伐、少批多伐,控制采伐总量,严禁突破年采伐计划。天保工程区、公益林区严禁采伐;对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乡(镇)扣减采伐计划;对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森林案件的乡(镇),不予安排采伐计划。进一步健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乡(镇)、村级组织与农户相结合的管护制度,按联系片、村落实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监管责任,各村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和护林公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加强木材运输管理。规范木材运输监督检查行为,严格签证制度。凡无证运输、有证超运和货证不符等违法运输木材行为,坚决依法查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报批审核审批制度。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工程建设项目尽可能不占或少占用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开展征(占)用林地专项清查,对非法侵占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恢复植被,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要严格实行狩猎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准运证制度,重点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资源的管理。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的市场和宾馆、餐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对森林风景资源的旅游开发,要以保护环境为前提,确保各项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对全县境内古树名木等珍惜野生植物实行挂牌保护,禁止非法采挖古树名木及兰草等野生珍稀植物,严格控制绿化大树及珍稀野生植物出境。特殊情况需要采挖、运输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审核审批。

  (六)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要广泛深入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健全林区用火管理制度,完善森林防火考核体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线。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依法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建立预测预报网络,完善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报告制度、定期发布测报信息,确保测报工作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部门职责

  为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现将各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立项审核,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湿地性质不改变,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退化,确需占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财政局:负责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给予资金保障落实和经费预算安排并及时足额拨付。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保护森林资源防火预案扑救处置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目标的组织实施、政策宣传、年终考核。按照“谁审批、谁实施、谁负责”原则确保土地开发、空心村改造等项目涉林手续完善,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合理、合法利用;

  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各类涉林案件的监管查处,确保案件及时查处到位。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和生态红线保护关,新建项目不占或少占生态保护重点区域。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完善工作,督促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施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类项目开工前相关涉林手续的完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的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的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植物检疫。

  县政法委:负责协调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对涉林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和打击。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旅游开发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完善工作,督促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完善各类手续后施工。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保护森林资源防火预案扑救处置工作。

  各乡(镇、林场)人民政府: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导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各乡(镇)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扎实有效做好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二)落实管护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承担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加大管护力度。在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关键季节,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的监管作用,加大巡护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坚决防止违法毁林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森林资源保护人人有责,全县每个公职人员要从自身做起,积极宣传天然林保护政策,禁止亲属毁林开矿、毁林开垦。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事关全县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县上下普遍重视,各乡(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和工作局面。

  (四)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在每年毁林高发期不定期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带头违法、顶风作案、目无法律、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涉案人员,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起到“打击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凡是在重点林区发现的毁林案件一律按照“依法从快按上限”原则处理,切实做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坚决遏制砍伐天然林势头持续蔓延恶化趋势。必要情况下,由县公检法共同协作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毁林现象的发生。

  (五)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就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与各乡(镇)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同时规定最低涉林案件起数,年终由县重点工作促进中心、县自然资源局、森林公安机关联合考核,对考核结果靠后或者超过责任书最低限案件发生起数的,给予乡(镇)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对因监管执法部门打击涉林违法不力、导致重大毁林案件频发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篇: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方案

  县环林局:

  近年来XXX镇在退耕还林、三北四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林业工程的实施中,森林资源得到迅速的增长,林地面积已达50多万亩,占全镇总面积的23%,其中有林地面积达576667。5亩,成林地面积达535617亩。由于地势起伏,沟壑纵横,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四季多风少雨,气候干燥,年降雨量200毫米左右,林地树种90%以上是以柠条为主的沙生灌木,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地区,加上农民群众的生态意识不强,护林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羊只进入林地频繁,导致许多林地或林木损失严重,即使管护比较好的林地林木生长也很有限,保护脆弱的森林资源迫在眉睫。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为了更好的巩固全镇生态建设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区、市、县关于森林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方案:

  一、森林资源的管护原则

  (一)坚持保护和抚育林地为主,永续林地利用的原则。

  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抚育,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保障民生为目的,改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坚持政府负责,镇、村、组分级管护的原则。

  由镇政府负总责,镇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管护,各村组负责实施,责任到人。

  二、森林资源的管护范围

  全镇范围内生态公益林(117648亩)、天然林地(316554亩)、退耕还林地(78684。2亩)及未成林地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三、森林资源管护的组织与职责

  (一)XXX镇森林资源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资源的管理,林业站为森林资源管理办公室,XXX镇成立护林巡查小组,各村相应成立护林巡查队

  (二)森林资源管护组织的职责

  1、镇巡护小组的职责

  (1)负责全镇林木、林地管护的巡查和护林员的管理。

  (2)负责全镇森林资源相关的工程建设,明确管护责任人。

  (3)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管护区的管护情况和护林员的巡山记录情况,做好巡查中护林员的考勤情况。

  (4)针对重点或难点区域,与村巡查队可配合护林员进行联合行动。

  2、村巡查队的职责

  (1)对本村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退耕还林及未成林地进行全面的巡查,监督护林员的管护工作,做好本村护林员的考勤工作。

  (2)督查本村林地或林木抚育、平茬情况。

  (3)配合护林员对重点或难点区域的联合行动。

  四、护林员的聘用和职责

  (一)护林员的聘用

  1、聘用护林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林业、吃苦耐劳、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地形,了解林地情况的当地村民。

  (2)年龄在55周岁左右,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事业心和责任心比较强的,一直在家务农的当地村民。

  2、护林员的聘用

  结合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项目资金,层层筛选确定护林员,先由村组及农户自己选出他们比较了解的、有吃苦耐劳精神的、责任心强的人员,再由经村委会核实后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和林业站全面筛选并同他们签订责任书后确定为护林员方可生效。

  (二)护林员职责

  1、向村民宣传林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护林防火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2、对所管护的林区进行日常巡护,每月不少于25天,并把当天的巡护情况进行记录,在巡护册上所记录的内容一定结合巡查实际,不要出现“正常”、“良好”等字样。

  3、及时向镇、村两级报告林地或林木的管护情况,协助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做好森林火灾案件和毁林案件的查处。

  4、巡查并制止野外违章用火或破坏林木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

  5、预防、发现和组织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捕乱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林地、林木行为的发生。

  6、在林地进行挖土、采砂、开采矿产、修便道等行为要积极制止,并上报村委或镇政府。

  7、发现病虫害或可疑死木、枯死树木等现象,及时上报。

  8、护林员在巡查的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每一片区的缺株断带,林地严重缺苗的及时向镇林业站报告,以方便计划补植补造。

  报告并组织扑救。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1、生态公益林护林工资保障

  结合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经村、组协商每年各组自己选出护林员,且各村组拿出相应的资金作为护林工资,切实做好护林工作,经镇、村、组各级严格检查后,护林员的工资方可到位,具体工资采取一年一结。待到各级林业部门检查本村组的公益林管护到位后,才能申请本村组的公益林补偿资金。

  2、天然林保护护林工资保障

  (1)充分结合我镇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捆绑资金,每亩每年2元(计633108元),每位护林员管护面积不超过6000亩,面积大的在每亩每年2元基础上适当的往下降一点,面积小的适当在每亩每年2元的基础上往上提一点,基本达到每人每月在700—1000元,采取半年一结。

  (2)天然林地补植补造的资金保障

  如果天然林地由于受到干旱或其他原因损失比较严重的,应及时的进行补植补造,在补植补造前必须向镇林业站报告,由镇政府提出申请,上报县环林局立项后方可实施,资金才会有保障。经全镇统计天然林地保护工程需补植补造10000亩,林地抚育2500亩,柠条平茬5000亩。

  (3)退耕还林地管护工资的保障

  退耕还林由村民小组自行组织管护,管护资金由相应的村民小组解决。

  (二)政策保障

  护林员要每年进行一到两次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新的理念,争取做到文明管护。在实际管护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镇政府和林业部门会对护林员给予大力支持。

  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

  (一)集中培训采取考勤制度

  在镇政府组织的集中培训或开会时采取考勤制度,若没有来参加集中培训或开会的护林员每次记一分;镇林业站定期或不定期的通知某些护林员携带巡护记录检查其记录是否完善时,人员不到位或记录不完善的每发现一次记一分,记录在案。

  (二)护林员不尽职尽责,在管护区(本村民小组的生态公益林、天然保护林、退耕还林及未成林地)发现羊畜、新羊踪或粪迹、巡护记录不完善或记录敷衍潦草、毁林或火灾等情况没有阻止和及时报告,被镇巡查组每发现一次的记两分,若被县巡查队每发现一次的记三分,记录在案。

  以上积分全年累计达到三分的,进行口头警告;全年累计达到五分的扣发全年工资的10%;全年累计达到十分的扣发全年工资的50%且勒令该护林员整改;对一些屡教不改的护林员,达到十五分的将扣发全年工资,并取消其护林资格。

  (三)在护林员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护林受到处罚时,村巡查队将也随之也受到相应的护林处罚。

  (四)对于年终考核合格的护林员,第二年可以续聘;不合格的护林员辞退,将聘用其他新的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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