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精选3篇)

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精选3篇)

时间:2023-01-07 07:08

  第一篇: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科室负责。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各科室线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村应迅速响应,各有关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组织和制定有关的规划和规章制度,落实经费,发生汛情、旱情时,立即启动预案,及时上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落实措施,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有效工作。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应急办、环保站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本内容由 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整理]

  三、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1、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我街道。

  (2)全街道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区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全街道范围内,连续干旱70天以上。

  2、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重大灾害:

  (1)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影响我街道。

  (2)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区气象局预报24小时仍有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3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较大范围内,连续干旱达50天;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万人。

  3、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区气象局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影响局部地区。

  (2)全街道局部地区24小时降雨达10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3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一般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

  (1)全街道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暴雨。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降雨达到100-200毫米。

  四、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必要时,由党工委、办事处部署有关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洪水调度,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五、应急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重的抢险任务。

  (2)抗旱队伍。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3、物资保障

  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旱需要储备防汛防旱物资。

  4、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5、后勤保障

  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宣传、培训与演练

  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由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民兵抗洪抢险培训由街道人武部统一安排,各有关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六、善后工作

  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并积极与上级部门申报,组织尽快开展灾后重建。

  第二篇: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为确保辖区安全渡汛,预防、减少汛情危害,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汛快速反应能力,保护辖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街道全体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辖区的防汛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防汛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防汛工作实行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全面部署,重点防控,统一指挥,确保防汛工作组织有力,调度通畅,反应快速。

  1、经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昭君街道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同时要与旗防汛指挥部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并受旗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XX(人大工委主任)

  XX(组织委员)

  XX(宣传委员)

  XX(办事处副主任)

  XX(办事处副主任)

  XX(副主任科员)

  成员:XX(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XX(城市管理办公室干部)

  XX(泰兴社区党支部书记)

  XX(南干社区党支部书记)

  XX(新华社区党支部书记)

  XX(兴建社区党支部书记)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居民的防汛工作,重点做好居民巷道内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居民防汛自救,协调疏通雨水排放,及时传递汛情;负责对居民区汛情、险情的巡查和上报,制定相应的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地点在昭君街道城市管理办,电话2257407,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对汛期防汛风险点以及各种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的决断及时下达指令并督促落实;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协调工作;负责本街道通讯设备(固定电话、传真、互联网)的正常运行。负责防汛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安排好汛期昼夜值班人员,确保汛情及指令准确、及时、通畅传递。对防汛安排部署、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记录、人员值守、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具体措施

  1、储备抽水泵3台,编织袋200个、电线700米、水管250米、吊链1副、备用发电机1台、雨靴15双、雨衣18副、锹18张、手电筒5个。对抢险物料的储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储备物资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挪用。发现汛情提早安排各种防汛物料到达现场,抢险机械随时待命,确保及时到位,迅速抢险。

  2、按照旗城区防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涝、早布置、早准备、早落实,扎实工作,对片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设施、危房、危厕、危墙等,做好统计摸排工作。共排查出辖区存在险情的地段有:砖瓦厂第二、三巷道、吉祥酒店门前十字路口、远鑫酒店门前十字路口、日和B区门口、水利工作队西墙、万太兴后平房区、旧烟草公司家属房、泰兴社区顺民巷排水点。

  3、开展宣传动员。由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项工作必须抢早、抢小。各社区跑片干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防汛的紧急意识,对于老弱病残人员及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做好预防疏散准备。对辖区内各户屋顶广告牌做好加固、防水、防风工作,并且切断电源。

  4、建立汛期值班制度。街道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制度,从6月8日至10月5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干部职工要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有事外出者需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找合适人员代班。如因工作上松懈,思想上麻痹而造成事故者严肃处理。

  5、成立街道防汛抢险队。一旦发生险情,可以快速的组织起来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在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各项任务。

  6、汛期巡查和监测。昭君街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街面及居民区的汛情进行全面的巡视和监测,并及时传递信息,同时做好利用水泵等机械设备的排水工作,重点要组织居民抗灾自救,配合防汛抢险队将因洪水所致危房和塌房户居民组织疏散到安全地点,并及时转移财产,受灾居民转移点设在远鑫大酒店。

  第三篇: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XX街道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汛期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一)制定预案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河、湖长制管理办法》和《XX市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范围内特大降水、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特大长时间降雨、特大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工作现代化水平。

  2、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以防汛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御洪水灾害工作按照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工作。各村居也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行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业(单位)抗洪工作。

  (一)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XX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领导、组织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下设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办),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

  1、街道防指组织机构

  街道防指由工委书记负责综合协调,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由工委副书记、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由副科级领导、XX派出所所长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任成员。

  街道防指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站,防汛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办主任兼任,24小时防汛值班电话:0535-56443020535-5822876。

  2、街道防指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山东省、烟台市防指和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组织制订行政区域内汛情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掌握辖区发生的汛情、灾情、工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统一调控和调度街道辖区内水利设施,做好汛期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街道工委书记负责防汛全面综合协调工作;

  街道防汛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责防汛抢险工作的总体指挥、调度工作;

  街道防汛副总指挥、街道工委副书记负责组织、指挥涉险村居遇险群众疏散工作;

  街道防汛副总指挥、分管副主任负责组织防汛抢险队应对突发险情、突击抢险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街道武装部长负责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遇险时做好与驻蓬部队的沟通协调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宣传委员负责与上级宣传部门对接,与媒体沟通协调,做好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分管卫生副主任负责与卫生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现场抢救及灾后疫情应对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分管经管副主任负责协调财审所、党政办公室,联系固定食物供给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经贸办副主任负责组织辖区企业做好各自的防汛抢险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派出所所长负责做好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遇险时联系交警部门做好抢险道路的秩序维持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各村居书记(主任)负责全面做好辖区内防汛各项工作,遇险时安排人员做好增援队伍的道路引导工作;

  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负责联系防汛抢险的机械及协调各村居、部门防汛物料的调用;

  3、街道防指办职责

  承办街道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XX市防指的决定,按照要求组织辖区防汛工作,指导、督促街道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汛方案,指导、检查、督促落实防汛应急预案,负责防汛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各村居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街道防汛指挥系统建设与管理等。

  (二)各村居成立防汛指挥中心

  各村居必须设立防汛指挥中心,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村级防汛指挥中心应急分队由本村居按照要求自行抽调精干劳动力组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汛情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依次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2、预警级别坚持动态确定原则,根据汛情灾害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各村居在收到街道预警信息后,要立即通过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电话、鸣锣、吹哨等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告知。按照社区、村各自规划设定的转移路线实施安全转移,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和警报盲区,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街道防指应根据市防指办的要求提早预警,通知各村居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或塘坝发生险情时,相关村居要积极联系街道防指,上报水情,为街道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汛情信息。

  (1)汛情信息主要包括:汛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汛情发生后,各村居应及时向防指报告洪水受灾情况,街道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街道防指应按照规定和要求上报汛情。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防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村居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防汛物料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各村居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准确地记录来电时间及内容,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主要负责人。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村居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较大降雨及洪水。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及各村居分别储备雨衣、铁锨、照明器械、砂石、木材、木桩、麻袋、编织袋、铁丝、电缆等必需的防汛物料,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合理配置。对失去作用的防汛物料要及时更换。

  (5)资金保障。建立防汛抢险储备金,主要用于购置紧急防汛抢险物资、抢险处理安置补助等应急资金。街道防指设立不少于20万元的储备金,各村居设立不少于5万元的储备金。

  (6)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汛情预警。

  当即将出现汛情时,各村居要做好预报工作,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水位、流量情况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预报最新汛情、水情,为预警提供基本依据。

  四、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一)按汛情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相对应的应急响应行动也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二)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三)汛情发生后,由XX市防指和街道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四)汛情发生后,由各村居防汛指挥中心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情况。

  (五)对跨区域发生的汛情,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街道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六)因汛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防指应上报市防指,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

  五、应急响应

  (一)由街道防指总指挥立即主持召开防汛会议,由防指成员参加。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向市防指提出应急建议,发布相应信息,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及市人民政府。街道防指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最快时间内派人到一线观察水情。同时要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街道防指成员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沿河以及涉及塘坝的各村居及有关单位防汛指挥中心启动应急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指挥机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抢险工作;启动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查危险地段,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六、指挥和调度

  (一)出现汛情灾害后,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研判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分析研判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各村居,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三)发生重大汛情灾害后,市级防汛指挥机构若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的,有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抢险救灾

  (一)出现汛情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二)事发地的村级防汛指挥中心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街道防指或市防指指挥决策。

  (三)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辖区的资源和力量,组织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需要时可上报市防指争取增援力量。

  (四)处置汛情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街道防指统一指挥,各村居或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八、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一)街道防指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二)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街道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三)出现汛情灾害后,街道防指应指导各村居或单位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四)对转移的群众,由街道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五)出现汛情灾害后,街道防指应上报市防指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九、信息发布

  (一)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汛情、防汛动态等,由街道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水灾情的,由XX街道办事处审核发布。

  十、应急结束

  (一)当汛情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街道防指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处置工作。

  (二)依照有关紧急处置工作中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XX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三)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街道防指应协助受灾各村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十一、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十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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