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与做法(精选4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与做法(精选4篇)

时间:2023-04-02 15:34

  下面是摘抄网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与做法大约有4篇左右,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与做法

  “十三五”以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粪污和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完成22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00个行政村建设任务。2020年,继续在280个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目前,96个村已完成。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建立推广了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模式。

  XX省沈阳市于洪区下辖8个涉农街道,101个村,截止目前,已有41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2030年计划使于洪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达到73个,农村污水收集率达到90%。于洪区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于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于洪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作为,施策推进。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总体原则,优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工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极大的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二)构建现代化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

  于洪区政府以全面贯彻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契机,先后出台了《于洪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于洪区水环境达标工作方案》、《于洪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于洪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洪区环境问题点位整改考核办法》,全面明确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职责、任务,明确了治理目标,治理步骤、治理措施、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和奖惩机制等,建立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和监督巡查机制,通过与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状,严格落实区域农村环境治理保护责任。

  进一步完善排查、整治、监管机制,推进常态化、长效化管理。结合河长制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辖区水体定期开展巡查,注重源头管控,严控河道两侧乱倒垃圾、污水直排河道和市政雨水管道等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整改问题。提升村民主体责任感,将农村治理工作向村级延伸,调动乡贤能人积极参与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管作用,结合河长制建立区政府、职能部门、农村村庄的三级监管机制,确保做到责任落实,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由Www.zhaiChao.com整理]

  (三)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美丽示范村污水收集项目,为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美丽示范村”相关工作要求,于洪生态分局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马三家街道边台村、平罗街道双树子村分别建设了一座处理能力为400吨/日、100吨/日的动力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该项目与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相结合,将村民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集中处理,使两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100%。同时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已申请市级补助资金75万元,今年拟在平罗街道陆家村、富强村,沙岭街道集贤村修建无动力型氧化塘三座,进一步解决于洪区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

  2、饮用水水源地界标设立及风险隐患排查。一是为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成果,落实省、市相关要求,于洪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李官、于洪、河北、尹家、芳士、沙岭、竞赛水源等7处水源地水源井一、二级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工作;二是对于洪区平罗街道开隆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及穿插道路设立界标及道路交通警示牌;三是为提升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针对李官、于洪、河北、尹家、芳士、沙岭、竞赛水源等7处水源地水源井编制了《于洪区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

  于洪区按照“边查边改原则”已投资4000余万元,对查出的12条黑臭水体及直排口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并取得较好工作成效,完成平罗一村、曹台村黑臭水体河道清理,新建304国道纳污管线1条,建成边台村、双树子村、东三家子、明星桥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4处,完成大兴村、上蒲河和黄土坎村污水纳管工程,新建富禹温泉小镇湿地工程已正常稳定运行。一方面消除黑臭水体,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一方面有效改善了水体环境质量,蒲河、小浑河、九龙河等水质已基本稳定达到五类水体水质标准。目前已完成8条黑臭水体及直排口综合整治成效评估工作,计划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所有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验收评估工作。

  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于洪区创新开展“一化两区”制度,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全域垃圾专业扫保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区88个行政村、169条国省干道约573万平米面积、29条水系水域,通过现代机械化车辆快速倒运作业、人车组合作业,彻底解决边缘化无人扫保的死角问题,农村环境卫生作业水平全面提升。

  同时以全国文明城的创建为契机,结合村屯垃圾分类目标考核任务,投入专项资金约1100万元,用于购置半智能防盗分类箱72个、农村环保屋10座、30000组村户源头分类桶、210台电动分类车、具备宣传展示功能的分类中转点67座,各类分类桶2807个、秧稞废弃物投放池115个;对现有具备条件的886个农村收集池周边实施安装分类桶的举措,通过加大硬件资金投入,打造完善的投放、收集、运输末端处置闭环系统,确保如期完成分类全覆盖目标任务。

  二、经验启示

  (一)科学规划绿色发展

  统筹规划布局,建立系统化的治理工作思维,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农村改厕及上下水改造工作、农村水源地保护工作、美丽示范村及环境综合整治村建设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生态景观建设工作等系统结合,从多角度出发研究治理工作。充分考虑城乡发展布局、经济发展状况、地方适用性、环境容量、污水排放规律、村民治理意愿等因素,科学规划和安排农村综合治理工作。

  (二)先易后难,梯次推进。

  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综合考虑现阶段经济发展条件、财政投入能力、农民接受程度等,合理确定污水治理任务目标。优先整治人口集聚、存在污水乱排和水体黑臭情况,以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梯次推进,全面覆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带动整体提升。

  (三)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采用地区差异的治理方式。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方式,尽量减少需达标排放处理的污水量。对距离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管理区主干管3千米以内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宜优先采用纳管处理。对人口集聚、利用空间不足、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采取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治理模式。对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采取就近利用和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强化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排放管理。

  (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纳入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体系,由生态环境分局对其进行监管。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并申请市级补贴,由区财政审计部门对其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将农村河道、坑塘及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建立日常清捞、养护、巡查制度。街道、村(社区)两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落实管护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达到农村水环境优美的目标。

  第二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与做法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当前全国上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等情况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临难得机遇。现将国内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经验做法梳理如下,并研究提出对我省的建议,供参阅。

  一、部分发达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做法

  (一)美国的主要做法

  美国国土面积广阔,是典型的地广人稀国家,其农业现代化进程是以高投入、高产出、机械代替人工等模式实现的。美国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法律。美国农村环境保护走的是法律先行的道路,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规范和约束污染源。1972年美国政府颁布《清洁水法案》,1987年提出了对点、面源污染统一管理的行动计划。其后出台了涉及农业污染治理的《安全饮用水法案》和《联邦农药、杀真菌剂和杀鼠剂法案》,还有《农药登记和分类程序》《农药登记标准》《农药和农药器具标志条例》《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条例》等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

  2、公众参与。美国政府对公众参与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979年,美国环境保护署根据《清洁水法》《资源保护与恢复法》以及《安全饮用水法》就公众参与情况提出了最低的要求和建议。2003年,环境保护署制定了专门的《公众参与政策》,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基本步骤,并不断寻找扩大公众参与新方法。

  3、项目带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美国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等手段,开展了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项目,通过项目带动,对农村环境问题进行资金补贴、技术支持和规范化生产等,涉及到的重要项目有:退(休)耕还草还林项目、湿地恢复项目、环境保护激励项目、环境保护强化项目、农业水质强化项目、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项目、农场和牧场保护项目、草场保护项目。

  4、环境教育。美国的环境教育开展较早,形成了完备的体系,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推广。该环境教育体系完整、经费来源多样、制度规范。在农村的环境教育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一是通过非营利性组织将农场主集合在一起,评选出一批环境教育示范地农场,组织他们农场主定期参观、交流经验;二是开放环境教育场所,组织学校或公众参观,收取参观费。

  (二)日本的主要做法

  日本主要通过制定完善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断改进环境治理的技术及标准,使农村变成了农民宜居、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想之地。

  1、耕地污染治理。日本颁布了以《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为主的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目的是对已经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修复,对未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合理防护。《土壤污染对策法实施细则》还建立4项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一是调查报告制度,调查一定规模的可能对健康造成损害的土地形态变更,并向知事报告;二是台账制度,当发现存在土地污染情况之后,将其登记在台账登记簿上;三是净化制度,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净化和防治负有第一责任,如果存在污染原因者,可以向污染原因者寻求赔偿;四是基金制度,在无法让污染原因者提供赔偿的情况下,政府给予土地所有者一定的土地修复补贴。

  2、垃圾污染治理。日本设置了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农村生活垃圾的有序处理。如《废弃物处置法》《废弃物处置法修改案》都要求农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收集并定点投放,而且对不同垃圾的处理方式也有各自的规定,如填埋和压缩无毒化用来处理不可燃垃圾、循环利用技术用来处理可回收垃圾、专门的焚烧技术用来处理可燃垃圾等。日本不仅对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处理有明确的要求,对垃圾处理过程中费用的收取也做了严格的规定。日本制定了3种向农民收取垃圾处理费用的方式,包括按垃圾数量收费的计量收费制、按人口或家庭为单位的定额收费制和按照某些垃圾是否超过一定数量来收费的超量收费制。日本通过这种垃圾收费制的实施大大减少了农村垃圾的数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3、废水污染治理。日本非常重视农村污水的处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律制定完善,权责关系十分明确。本着对农村污水必须要清污分流且治理后排放的原则,制定了《下水道法》《水质污浊防止法》《废弃物处理和清扫条例》等法律,并专门针对农村污水排放的特点制定了《净化槽法》,该法对净化槽的安装及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日本农村污水治理的责任管理体系也十分明确,国土交通省、环境省和农林水产省分别管辖农村下水道的建设、农村净化槽的安装以及农村排水设施的建设,并分别对其实施财政补贴。除此之外,国土交通省还管理特殊区域的公共下水道。二是农村污水治理的投资力度大。下水道和农村村落排水享有50%的国库补贴率,如果净化槽是市町村建设型的,则国库补贴1/3,个人负担1/10左右,政府负担剩下的部分。对于净化槽,日本有的地方政府还独自建立了相关的补贴制度。三是农村污水治理标准细化且严格,治理人才专业性强。日本不仅针对不同规模的下水道、净化槽的建设结构规定了不同的排水技术标准及控制标准,还专门由专业团体定期检查排水设施处理性能,并严格执行《净化槽法》《下水道法》等法律规定。为确保治理设施和检测的质量和可信度,日本还专门培养污水治理的行业人才,由于这些从事检查、净化槽工程和管理维护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资质,所以政府开设了有关培训课程,如分别具备净化槽管理士培训课程、净化槽技术资质培训课程等。最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污水治理体系。

  (三)韩国的主要做法

  韩国主要改进农(渔)村居住环境,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促进农村区域综合整顿。以村为单位,指定“农(渔)村整顿区域”,逐步集中住宅等生活环境和改善生产基础设施,并确保综合整顿所需农业开发基金和地方让于金等可融财源。二是充分开发利用农业之外的各种资源,增加农民非农收入。政府鼓励农民发展农、渔初级产品加工和建立特产集团的同时,开发农村观光、修养资源,并吸收城市民间资本,开发园艺农场,市民农园等增加农民收入。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渔)村社会保障体制,增进福利事业。并在1994年建立农(渔)民年金制度,逐步改善农村教育环境和条件,改善医疗保险体系,减轻医疗保险费负担。

  二、国内部分省份的主要做法

  (一)浙江省

  浙江省15年间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被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推广,其主要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制定规划。一是坚持城乡一体编制规划。统筹考虑农村发展现状、村庄分布、历史文化和旅游发展等因素,确保“城乡一套图、整体一盘棋”。二是立足乡村特点编制规划。规划设计突出地域特色和乡土气息,最大限度地保留村庄的原始风貌,着力打造具有乡土风情和显著辨识特征的美丽乡村。三是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将规划内容分解为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的实施项目,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2、创建标准体系。除了注重实施分类差异性和适用性,浙江还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的总规划和总目标,强调共性的标准统一性,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差异有特色、共性有标准”。一是制定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指导全省的美丽乡村创建活动。二是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这是全国第一个美丽乡村建设的省级地方标准,对推动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和制定《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三是修订完善了《村庄整治规划设计指引》《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指标体系,基本涵盖美丽乡村创建的各个方面,使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有方向、操作有依据、实施有方法。四是引导先建县市根据行动计划和建设规范细化建设的指标体系,制定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及验收办法》。

  3、全面综合整治。整治优美的村庄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最直观的体现。在创建过程中,浙江坚持把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多年来,浙江通过开展以“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杆线序化、墙面美化、卫生洁化、环境绿化”为目标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使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4、挖掘文化内涵。一是充实农村文化载体。以文化礼堂建设为抓手,实施乡村文化展示工程、文艺人才队伍培养等文化项目,引导各村量身定制文化建设方案。二是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开展“孝敬父母好儿媳”“党员综合示范户”等评比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三是深入挖掘和搜集整理村落的名士乡贤、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四是大力培育乡村精神。从德、孝、义、能等方面,定期从各村推选“乡村名人”,用身边榜样教育引导。五是抓好农民素质提升。把培养有一技之长、有创业激情、有文化素养、有开阔视野、有文明气度的现代品质农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5、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机制创新”的要求,浙江加大了创建资源的整合,强化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各层级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分类指导、激励为主的考评机制。根据已有基础和功能定位,将村镇划分为特色农业、工业经济、休闲产业和综合发展等类别,设置个性化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评定等级,按照考核等级和人口规模进行以奖代补。

  7、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加强要素的综合保障,资金投入方面,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一事一议”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奖补机制,支持社会资本以PPP等形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污水治理、沼气净化等工程建设;用地保障方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先满足因地质灾害、下山脱贫等搬迁安置所需指标及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中心村、住户安置,文化礼堂、体育、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所需指标;人才队伍方面,探索建立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对口帮扶机制,培养村级规划建设员等各类人才,提高农村地区规划设计人才的技术水平。

  (二)福建省

  1、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以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农村公厕为重点,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2019年计划新建改造乡镇公厕400座、农村公厕1000座以上,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15万户。

  2、实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一是加快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县(市、区)要探索建立奖励引导机制,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所有行政村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二是加快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减少农田残膜污染,大力示范推广厚地膜(布),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在烟草、蔬菜等大田作物生产上,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示范;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行动,鼓励发展“旧膜抵(换)新膜”模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分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

  3、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有条件的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应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采用化粪池+无动力或微动力集中式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可采用自建标准三格(四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方式,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吸收利用。县(市、区)对乡镇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要分区域、分类型确定技术路线,分年度实施。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统筹推进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项目,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4、实施农房整治行动。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三规合一”。落实用地保障,合理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控制使用耕地,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整治既有农房,重点解决既有农村村民住宅层数过高、体量过大、布局过密、“半拉子房(裸房)”多、私搭乱建严重等问题。

  5、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做好“路边、水边、房边”处理,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推进村庄“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利用坡地、边角地建设村庄片林,提升村庄-重山绿化水平,实施生态修复。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通村公路“单改双”。建设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及“百镇千村”“森林人家”“水乡渔村”等村庄品牌创建活动,合力推进连线成片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建设,每年各县(市、区)创建1条以上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全省创建10条以上优秀美丽乡村特色景观带。清理乱搭乱建,整治房屋立面,修复山体,治理水系,整理田园,推进铁路公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房前屋后植树、田间配种树木、村庄片林建设和林相改造,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景观廊道。

  (三)山东省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建立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资金安排,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省以上财政安排的各类涉农资金,要重点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倾斜。市、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相关渠道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所获土地增值收益以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市、县(市、区)政府要确定具体比例,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县级政府的积极性,激励社会资本和村民开展整治。在政府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一般债券的方式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不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基金。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补助政策,鼓励县域网点较多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降低贷款门槛,加大信贷投放,更好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规范发展融资担保、保险等形式的增信机制。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推动省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等专项金融债券,增强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能力。探索推动农村交通、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研究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4、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各级政府在项目安排、申报国家示范、落实奖补资金上优先支持,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推动基层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开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类项目时,同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员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捐物或结对帮扶,倡导新乡贤回乡参与整治。

  (四)江西省

  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县级为主、省市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体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2018-2020年,全省每年安排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60亿元,由省市县三级按5:2:3的比例落实,主要用于村庄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和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拓宽金融支持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PPP项目,独立审贷,加大支持。积极探索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等资金筹措方式,拓宽金融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渠道。

  3、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县(市、区)出台市场化具体扶持政策,通过特许经营、PPP、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全面实施PPP模式,推出PPP项目工程包,将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和已建项目的运营维护捆绑打包推向市场,以增量盘活存量。

  4、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专家顾问机制,省市县三级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专家顾问组,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省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队伍,指导市县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关技术模式、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辽宁省

  建立市、县为主,中央及省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政策,增加省级财政投入,研究建立“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相关制度办法,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继续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农村保洁人员工资及垃圾治理运行维护经费,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财政承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管理。继续利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每年安排一定的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开展各级部门内部和部门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涉农基本建设投资的分类投资整合,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适时适度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公益性项目。按照国家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条件成熟地区急需的、效益高且补短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对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体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的要求相比、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相比,部分农村地区人居环境的设施建设与维护均存在一定的短板,表现在:一方面,改善环境的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大部分村庄污水管网尚未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缺乏,全省约有90%的村庄生活污水未得到处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改厕任务繁重,全省改厕村庄占比不高,仍有大量农户需要改厕;垃圾再利用设施建设不足,大部分农村垃圾采取集中填埋方式,资源再利用程度低。另一方面,设施运行维护不够。污水、道路、垃圾处理等设施运维长效机制未建立,收费机制不健全,部分设施运维不及时,缩短了设施的使用寿命,也制约了设施的正常使用。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多年来“重城市、轻农村”导致农村环境改善财政投入不够、历史欠账较多,也有投入机制不健全、对财政依赖程度高,还有村集体收入不高、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以及农户缴费制度不完善、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多方面的原因。为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国内外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挥多方合力,健全治理体系。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与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高的矛盾突出,与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不高密切相关,必须建立完善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研究决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办大事。特别是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有知识、有视野、有干劲的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增强农村党支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领导力和战斗力。二是凝聚多方合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应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参与,激发基层干部和农民参与环境治理、村庄整治的内生动力,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健全治理体系。三是强化规划统领。指导县市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环境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的衔接,统筹安排、协调推动,避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单刀直入,带来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强化环境整治绩效考核,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建立“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年接着一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推进机制。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增加,道路硬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我省县乡财政薄弱是困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因素,迫切需要创新投入方式,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人居环境领域。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合理确定各级财政负担责任,提高市县责任,建立市县为主、省与中央为辅的支出责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省级加大支出力度,鼓励引导市县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投入。二是引导社会资本。要科学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研究出台符合市场化规则的鼓励和扶持政策,探索通过特许经营、PPP、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或运营维护。三是拓宽金融政策。研究通过向政策性金融机构争取低息贷款、探索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权和特许经营权质押贷款、推动省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设立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四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农村新型集体集经济是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资金来源。要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农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及宅基地等资源资产,鼓励各级财政采用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村集体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自建自营能力。五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受益的是农民,主体也应该是农民,要探索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民主动改善人居环境。

  (三)加强政策统筹,提高政策资金绩效。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是发挥财政资金集聚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有力举措,贫困县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政策优势,应积极争取复制推广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做法,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继续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进一步完善现行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予以清理整合,充分赋予市县自主权,允许市县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际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资金。二是推进涉农资金绩效管理。省级财政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科学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对低效无效、绩效较差的项目扣减其经费预算规模直至取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和政策的绩效。三是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的信息公开,省市县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防止借统筹整合名义挪用涉农资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机制保障。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完善的法规体系是治理农村卫生环境问题的重要依据。要制定完善的实施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污染治理、垃圾处理、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科学确定污水排放、设施建设等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指标体系,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方向、有依据、有标准。二是建立健全环境整治设施管护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增强农民环保意识。支持村集体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鼓励地村民承担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任务。三是建立分类分档推进机制。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鼓励各市县、乡镇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统筹考虑好整治力度、建设深度、推进速度、财力承受度以及农民接受度,分别对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村庄针对性制定改善标准,明确指标要求,实现村庄形态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协调。

  第三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与做法

  今天非常荣幸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同学习交流一下水田乡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一些经验做法,非常高兴,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水田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水田乡地处吉水县中北部赣江之滨,距县城36公里,下辖10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总人口约1。4万余人。为全乡人居环境达到净、亮、美的目标,水田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每个村都建有至少1座农村机具停放点、1处畜禽集中圈养点、1座垃圾再生馆、1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实现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全覆盖。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开展,水田乡党委政府立足乡情,结合实际,建立了有经费、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力争效益最大化。在保障上级资金来源情况下,各村通过“一事一议”按照100元/栋/年标准收取村庄长效管理费用(其中特别困难户、五保户、长年在外务工人员可经村民主评议适当减免),重点用于管护人员绩效工资、卫生家庭评比奖励、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等,调动村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村民卫生清扫的主动性,实现长效管护机制。

  2、建立日常管护机制,实现管护无死角。划清工作边界,明确农户、保洁员、村组三级责任。乡党委政府对全乡划分为两片区进行日常督查,并及时通过微信群进行通报,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效果。

  3、制定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村长+片长+户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所有村庄“户户有人包、村村有人管”。各村根据各自然村分布情况进行分片管理,每片配备1名村干部成员,明确责任区域,切实抓实责任管理。户长选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产生,将工作职责细化落实,真正实现村民自

  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村”的乡、村两级村庄管护队伍,乡级公共设施管护队伍对各村道路、供水、供电、路灯(含太阳能路灯)等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村级管护队伍负责村庄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

  4、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开展星级农户评比。为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提高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激发全乡村民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热情,我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卫生星级农户评比办法,让村民学有榜样、比有目标,营造“人人参与、家家行动、户户受益”的良好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资金压力较大。各村收取的村庄长效管理费用仅够补贴村内的长效管护和临时卫生保洁费,对村内一些重点地方的整治、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换仍然是资金短缺。甚至有部分村的村庄长效管理费用收取困难,村内的长效管护和临时卫生保洁费靠村集体财政补贴,给村集体财政造成巨大负担。

  2、工作进展不平衡。村与村比较,有的村进展较好较快,有的村进展较慢,非移民村与移民村之间整治效果相差较大。自然村点与自然村点比较,也存在进展不平衡,如富塘鸭田村整体标准较高,但其他村点整治效果不尽人意。

  3、工作标准不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不高,有些村仅仅停留在村庄表面清洁,停留在初步环境卫生保洁上,至于农村乱停乱放、建筑材料占道、水塘沟渠清理、杂草清理等深层次整治内容还未纳入工作内容,如沙上村杂草未及时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资金保障。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提升保障力度。各村积极谋划,确保村庄长效管理费用的收取,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盯紧目标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责任,真抓实干,主动担当,制定水田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按既定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

  3、突出问题抓整改。瞄准难点,找出差距,开动脑筋想法子,攻坚克难补短板,摆正“卫生搞突击,检查靠运气”的工作态度,克服厌烦情绪和畏难情绪,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四、意见建议:

  1、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财政适当补助、社会资金投入、村民投工投劳等形式,多渠道筹资筹劳,建立资金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2、强化党建引领,鼓励群众参与。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完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3、加强治理融合,确保集群作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众多,不能搞单兵作战,要加强治理项目的融合。结合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工作,统筹部署,相互促进。

  第四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与做法

  为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检查验收办法》(赣新农办字〔2020〕8号)文件精神,我乡以打造建设“党建强、产业旺、城乡美、百姓福”明珠市为契机,紧紧围绕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五有”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我乡环境管护范围、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利用村规民约获取村民广泛支持,建立规范有效运行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努力实现干净整洁、幸福宜居的新农村。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改善农村居民庭院内外环境卫生面貌为目标,以“清洁家庭”户的创评为抓手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倡导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为中心,统筹管理、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动员全乡家庭积极参与到清洁家庭活动中来,指导、监督、考核保洁公司,发挥保洁公司在主观能动性。

  二、工作目标

  全乡村居内外环境卫生状况有根本改观,户容庭貌形象有显著提升,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无乱堆乱放,房前屋后无卫生死角,无乱扔垃圾情况发生,村民环境卫生文明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三、实施范围

  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的实施范围为全乡所有行政村的本村(社区)居民住户和外来住户。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为组织部署、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实行三级网格管理,三级书记挂帅、三级人员包干,确保区域细化到组、责任落实到人。成立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动员;在宣传阐释上下功夫,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微信群等载体进行宣传,挖掘先进典型,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点面宣传结合,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分片组织每个村小组的户主召开户主会。成立环境卫生网格督导队伍,由乡清洁办所牵头,管护长每天对保洁员在岗情况、保洁区域清扫情况进行日常督导,乡清洁办每天按照“十个好”为标准对各个村进行督查,反馈问题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群,根据问题个数进行绩效扣分,要求责任片区干部、保洁公司、保洁员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照片。

  (二)第二阶段为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各行政村组织乡村干部、管护长、保洁公司、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成员,利用两周的时间,通过全民动员,按照整治重点,有序推进,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评比环境整治“排头兵”。XX乡妇联组织开展“清洁家庭”评比活动。活动中,由妇联干部、妇女小组长组成评委团,采取进村入户、现场评选的方式,按照《清洁家庭评分细则表》对农户房前屋后、庭院厨厕、客厅卧室、个人卫生情况逐一打分,评选出清洁家庭“红黑榜”并张榜公示。通过开展评比活动,进一步激励村民从自我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养成爱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习惯,树立文明新风,着力形成“户户比干净、村村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效保持。

  2、从民生入手。组织乡村干部、保洁公司、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等对辖区道路、主次巷道、卫生死角、公共区域等进行全面清扫,打造干净整洁亮丽新农村。组织人力、清运车对堵塞水沟进行清理,确保雨季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小水沟,大民生”,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落地见效。

  3、发挥社会力量。组织乡村干部、志愿者、公益性岗位等对残障人士、孤寡老人开展志愿服务,帮助农户进行整治。

  4、发动村民自治。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管护长对少部分思想不通或因生产生活不能及时进行整治的农户入户劝导,按照村规民约进行整治,实现“整治一户、教育一组、引导一村”的目的,引导广大村民自觉参与到环境整治当中来。

  (三)第三阶段为赛马评选,总结交流

  每月组织各村党组织书记或驻村领导及乡清洁办全体成员开展评比。评比组人员到达该村后,由村党组织书记按现有片区划分随机抽取1个片区进行评比,评比后根据打分排名,评比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并与周末假期挂钩,评比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召开人居环境整治会议对前三名颁发奖金,邀请该村党组织书记或驻村领导交流整治经验并作典型发言。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管理,成立小组。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谢登同志担任组长,乡长马飞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领导许艳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驻村领导、党组织担任成员。

  (二)划分区域、明确责任。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区域化管理,乡党委书记、乡长全盘抓,驻村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和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包片,确保每个区域有农村环境整治责任人。

  (三)转变思想,考核保洁公司。乡村干部的角色从实施者转变成指导者、监督者、协调者。坚持每天督查,每天通报,指导和督促保洁公司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落实绩效考核;每个月严格执行绩效考评机制,奖惩明细和结果公开,让保洁公司奖的清楚、罚得服气;保洁公司与群众产生冲突时,乡村干部要及时进行协调,利用村规民约,做好“裁判”,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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