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学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堂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营造家庭教育良好氛围,助力形成“家校社”协同共育支持体系,古寨小学将举行“爱育未来,让家更温暖”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周“六个一”系列活动。通过多元化活动,架起家校沟通的桥梁,助力父母科学养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合和共生的良好生态。
一、活动主题
爱育未来,让家更温暖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9日—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次学习”
《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父母应该如何培养未成年子女?如何成为合格的家长?做不到“依法带娃”又会有什么后果……你是否也有这些困惑,那么来吧,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
“一段回忆”
我的家教小故事征集
家庭,是伴随着孩子们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孩子,是父母一辈子的事业,养育孩子就是一个彼此成就,彼此成长的过程。分享那些难忘的、令人感动的家庭教育故事,会让更多的人有所启发,关注家庭的力量。
具体要求:体裁不限,字数1500字左右;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可以配以图片。
“一份美好”
家校共育优秀案例征集
“双减”背景下,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也越来越意识到家庭教育在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只有家校携手共行,建立平等、互助、共育、双赢的合作关系,才能凝聚育人合力,让我们的孩子更好的成长。
具体要求:在家庭教育指导、缓解家长焦虑、深化家校合作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要求重点突出,可侧重于科学方法的传播,也可侧重于教育温度的传递,有可借鉴性或推广性;字数3000字以内。
“一次成长”
家庭教育讲堂
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讲活动,以学校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围绕“双减”背景下的高效陪伴、有效沟通等问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做智慧父母、建幸福家庭,形成人人知晓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参与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www.zhaichao.com≥
“一段旅程”
家庭教育导师培训
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团体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讲师团家教指导能力,提升专业素养,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先进、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工作水平,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及和谐家庭建设。
“一次对话”
家庭圆桌会议
通过每周末的“家庭圆桌会议”,家庭成员之间围绕手机使用的话题进行对话,进一步促进家庭成员全面认识手机的功能、合理使用手机及可能面临的挑战。亲子共话,用手机记录生活,丰富家庭活动,祝福家庭成员,共建美好家园。
家庭教育“应知应会”
1、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陪伴孩子共同成长。
2、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
3、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孩子终生的价值追求。
4、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
5、家校密切配合,共育时代新人。
6、激扬爱国情,立牢报国志,为国育栋梁。
7、学会倾听,走进孩子心灵。
8、培养劳动习惯,丰富劳动体验,创造幸福生活。
9、言传又身教,教子亦教己。
0、兴趣激发动力,习惯影响未来。
第二篇:小学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举办好我区首次“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宣传周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知识,带动各单位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推广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育儿水平,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营造儿童健康成长良好环境。
宣传周主题
履家庭责任做合格家长
宣传周时间
5月9日-5月15日
宣传周内容
帮助广大家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第一粒扣子”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中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要求,宣传广大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的紧迫性,宣传了解家庭教育“五大内容”“九种方法”的必要性,使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了解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宣传周形式
1、网络释疑解惑。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学校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要点解读、家庭教育成果展览等图文并茂和音、视频并举的方式,营造宣传周的活动气氛。
2、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活动
各班召开一次家庭教育主题班队会,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同学和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1-6年级)
3、绘制家庭教育手抄报。主题可以是家风家训、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等(4、5年级)
4、“亲子共读一本国学经典”活动进行亲子共读一本国学经典活动,营造书香校园氛围、将诵读国学经典深入到家庭,5月9日-5月15日开展“亲子共读一本国学经典”的活动。(1、2、3年级)
第三篇:小学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XX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XX区小学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调研,在我徐山小学、幼儿园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家庭文明礼仪教育主题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
二、活动目的
通过家庭文明礼仪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提升广大家长文明素养,优化家庭育人环境,凝聚家校社文明礼仪共育合力,全面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文明礼仪知识,营造文明礼仪教育氛围
依托5月15日国际家庭日,组织开展以“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宣传现代礼仪知识和礼仪文化,突出以未成年人为教育主体的“八礼四仪”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内涵。坚持将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广泛宣传具有时代精神的礼仪知识和礼仪文化,营造浓厚的文明礼仪教育宣传氛围。
以三宽家长学校网上课程和省编教材《家长必读》为依托,对家长进行“家长文明素养”、“家庭文明礼仪教育”和“文明家庭建设”等课程培训,丰富家长文明礼仪知识,增强家长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家庭文明礼仪教育水平。
(二)指导文明家庭建设,助力文明习惯养成
活动期间学校将向全体学生家长推送“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倡议书,开展“与家长共话文明”活动。指导家庭成员共同制定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计划,开展家庭文明礼仪承诺活动,不断增强家庭成员的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养成自觉性。
指导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好习惯养成计划》,规范居家学习、生活、健身等活动行为。父母与孩子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从生活小事做起,人人争做文明习惯好模范。以“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等礼仪教育为抓手,营造良好的家庭文明礼仪教育氛围,促进文明家庭建设;以“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为重点,号召家庭成员在公共场所礼貌谦让,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不断践行文明习惯内涵。指导家长带领孩子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走进村镇和社区参加志愿者活动,用日记、手抄报、活动照片、活动音视频等形式分享活动成果。
(三)开展文明礼仪展示,共享文明礼仪成果
学校将组织“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宣传推广活动开展中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家长)、优秀班级、文明家庭、家庭文明礼仪教育优秀案例(视频),并推送部分优秀案例参加区级优秀案例评选。
四、活动安排
“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主题活动,从20XX年5月至11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以“文明礼仪,从家长学起”为主题,以文明礼仪教育意义和文明礼仪内涵为重点,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家长学习文明礼仪内涵,引导家长自觉践行文明礼仪规范,提升家长文明礼仪素养,营造家庭文明礼仪教育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6月——10月):以“文明实践,从亲子做起”为主题,以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为重点,在小学、幼儿园家庭进一步渗透文明礼仪的家庭教育理念,指导家庭实施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和文明家庭创建工程,促进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提升。
第三阶段(11月):以“文明成果,让家校共享”为主题,搭建“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家庭教育主题活动成果展示与分享平台,放大主题活动成果辐射范围,促进亲子师自觉养成文明的生活、学习与工作习惯,构建校园内外人人知礼仪,个个讲文明的良好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五、活动要求
1、各校、幼儿园要将此项活动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与学校常规管理、未成年人文明礼仪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人。
2、区教育局将组织家庭文明礼仪教育优秀案例评选。各校、幼儿园要在校级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案例参加区级评选(幼儿园至少、中心完小至少、驻驾庄小学至少、桑行小学至少),推荐的家庭文明礼仪教育优秀案例作者必须是家长,严禁抄袭,案例报送前要做好查重工作,把好报送案例质量关。案例字数1000左右,文本可以配以适当的图片。文本排版要求:题目: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宋体四号。正文行距:(多倍行距)1。25倍。署名格式为:xx学校xx年级xx班学生家长xxx,并置于标题下方。请各校于11月20日下午4:00前将案例电子稿打包发至德育处,邮件主题标注“学校名称+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