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初二(精选3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初二(精选3篇)

时间:2023-04-12 11:49

  下面是摘抄网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初二大概有3篇左右,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薛博化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狼国女王》的书。

  在我的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但《狼国女王》却让我为之改观。这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

  大多数时候,狼捕杀动物的场面惊心动魄,极其残忍血腥。但这是它们的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树立起生物界的威严。虽然它们比不上人类先进,但也有自己独特的思想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如同中国历史上的武则天,因为她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她凭借聪明的智慧,一次次突破不可能,一次次创造奇迹。

  在紫葡萄当上狼王前的狼王是她的丈夫盔盔。

  盔盔是一头大公狼,这头大公狼之所以叫盔盔,是因为它的脑袋特别大,也特别坚硬,就像戴着一顶青铜头盔。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帕雅丁狼群由于找不到食物,狼王盔盔很是着急。在一次外出捕食,狼群发现了一只正在进食的孟加拉虎,狼王盔盔做了一个大胆又疯狂的决定-虎口夺食,它带领帕雅丁狼群和孟加拉虎周旋,想要消耗孟加拉虎的体力。后来狼王盔盔趁这只孟加拉虎漫不经心,丧失警惕时,它突然蹿上去咬虎尾,它认为这次偷袭有把握,但孟加拉虎的智商远远超出了它的想象,只见孟加拉虎玩了个虎式回马枪,用虎爪揪住狼王盔盔,在它的脑袋上狠狠咬了一口……

  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郡的首任女狼王,狼郡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次灾难的痛苦,无奈的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了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血汗、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引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出了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本内容由 摘抄大全 wwW.zhaicHao.Com 整理]

  第二篇:我最爱的一本书《秘密花园》

  张煦晨

  几十年前,霍乱席卷了美国,小小的玛丽丧失了父母,小玛丽性格孤僻暴躁,从小就只有女佣与她一同长大,但在霍乱后,女佣也离开了她,她被接去了姨夫的家里。房子很大,却没有几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孤独的玛丽找不到乐趣,在女佣玛莎的鼓励下,她开始找寻自己在大宅子里能够找到的乐趣,在聪明伶俐的知更鸟的带领下,小玛丽无意间找到了一处神秘的花园,花园里一片萧瑟,荒芜,杂草丛生,但在那里,她也找到了热爱动物的迪肯,她与迪肯一同在花园里耕种,种植鲜花,种植树苗,养小动物,使早已荒芜的花园重新焕发了生机。

  如果《秘密花园》的内容仅此而已,那它也不会是享誉世界的青少年名著,它的魅力更在于玛丽与忧郁的少爷柯林间的故事。

  随着劳动量的增加,玛丽也变得越来越健康了,苍白的脸上出现了红晕,身体也强壮了一些,看着更加可爱,性格也有了很大的转变,由原来的霸道变为了随和亲切,忘记了曾经的忧愁和烦恼,在一个晚上,玛丽听到了哭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玛丽找到了柯林,柯林暴躁无礼,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在玛丽那如八月正午阳光般的乐观下有了转变,而后成为了生机勃勃的欧洲小伙。

  《秘密花园》的结尾如童话般美好,其中反映的是当时浪漫主义的盛行,是对自然的赞美,是对人类善的一面的讴歌。

  在这本书中,我也学会了许多,知错就改,是人们一直赞颂的美德。在孟子所著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之中有“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类,可见知错就改在古代的重要,在儒家学说中的地位。而在如今,知错能改仍有较大的意义,但凡是知错而不能改,不知错且不肯改之人,有几人有大作为?这样的人注定无所作为。人非圣贤,又孰能无过,正因如此,才更需懂得知错就改。

  信念,也是这本书一个主题,现在的社会,很多青年都有拖延症,很多事都会拖着不做,但信念是可以让人积极坚持完成一件事的动力,连做小事的动力都没有,更何论大事。古语尚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奇迹永远只会发生在有准备,信念坚定的人身上。

  所以,带着自己的梦想,怀揣着坚定的信念,拥有者知错然而能改的精神,向诗和远方不断前进。

  第三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明朝那些事儿》

  赵鑫博

  茶余饭后,和老爸谈说到历史上最有骨气的朝代,那真的要数明朝了。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接触这本书,绝非偶然,真的要特别感谢我的老爸。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暑假,爸爸为了不让我过多的接触电子产品,在网上花高价买了这套书。收到一大摞书本的那一刻我震惊了,因为全书共分为九部。或许是为了让老爸开心,也或许是图个新鲜,跟随着老爸的脚步把整部书粗略的过了一遍。每部书里的小章节记得都不是太清楚。直到我步入初中的校门学到中国历史,我再一次的把这部书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

  经典就是经典,这一次我真的是走进了书里啦!其中印象最深的两部是第一部和第九部,第一部主要写了朱元璋本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小放牛娃娃,但为了生计,只能去寺庙做和尚。一连串的生活所迫连和尚都做不成了,最后为了活命跟着去造反,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推翻了元王朝建立明王朝,当上了皇帝的奇幻生涯。读完这一部后,我的内心是非常感慨的,因为我知道了朱元璋的建国路是那么的崎岖坎坷!这就让我不禁联想到我们的求学路,求知的道路上处处是荆棘,我们依然是过五关斩六将逐步攻破,最终通向胜利的大门。

  第九部比第一部的内容精彩多了,这一部主要讲明朝崇祯皇帝时内忧外患严重,大臣们议论纷纷劝崇祯皇帝迁都,让他逃到南京,但他像耳聋了一样,至死不退,铁一般地守护江山社稷。直到后来李自成攻下北京之后,最终慷慨地自缢煤山。纵观明朝276年,历经16帝,"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更加突显出明朝的骨气。《明朝那些事儿》展现的精神激励着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新一代,爱国强国是我们新青年奋斗的目标,我们要时时刻刻为国家利益着想。《明朝那些事儿》这部书明确的告诉我们,只有国家强大了,民族团结了,方可抵御一切外来侵入者。

  书的种类千千万,唯独这本最好看。《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笔锋活泼幽默,少了历史的沉重感,增添了书本的趣味性。这部书不仅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历史知识,更激发了我的爱国热情,培养了我自强不息、拼搏奋斗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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